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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1912年7月22日);
(6)请委任总机关内部各职员分科办事由底稿(1912年);
(7)共进会机关部全体职员上会长应夔丞呈(1912年10月21日);
(8)杭州共进会总务科杭辛斋致应夔丞函(1912年□月8日);
(9)应夔丞上浙江都督朱瑞函底稿(1912年12月1日);
(10)委任本署各巡缉员通稿(1912年12月9日);
(11)共进会总机关部某致昆山某函(1912年□月13日);
(12)特任驻沪江苏巡查长前大总统府庶务长管领禁卫军调任大本营应夔丞劝谕秘密各党会训词(1912年12月18日);
(13)戴天仇致应夔臣手简;
(14)应夔丞请拨款辅助巡查署上黎副总统呈文(1913年1月10日);
(15)应夔丞为党人论功行赏事上大总统呈文(1913年1月10日);
(16)应夔丞条陈取缔会党上大总统呈文(1913年1月14日);
(17)应夔丞致杭辛斋书(1913年1月25日);
(18)特任驻沪巡查长应夔丞为呈领二年正月至三月计三个月巡署公费银六千员由底稿(1913年2月);
(19)藤木商会致应夔丞函(1913年2月23日);
(20)应夔丞致吴乃文函(1913年3月7日);
(21)藤木商会致应夔丞函(1913年3月15日);
(22)特任驻沪巡查长应夔丞通告(1913年3月13日);
(23)特任驻沪巡查长应夔丞劝告共进会总支分部各会员训词(1913年3月18日);
(24)委任本署探访员虞震寰、蒋瑞森、陈□□承缉行刺本党宋遯初君之凶手信牌稿(1913年3月21日)。[91]
由于洪述祖后来由上海提解至北京审讯,上述应宅搜获共进会文件亦一并移交北京司法机关,现收藏于北京市档案馆。这些尚未引起研究者注意的文件,将会对深入认识应夔丞其人及其与袁、赵、洪之间的关系,起到重要作用,进而为破解宋案谜团发挥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