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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只叫我感到好奇,並沒有恐懼。
我們的旅行並不順利,回來路上遇到了山體塌方,耽誤了我們將近兩天時間。回到成都後,朋友迫不及待地買了當天晚上的機票。在我送朋友赴機場的半路上,我接到林達的一個傳呼,時間是晚上七點多鐘,上面有這樣的留言:有非常要緊事,請速回電話。號碼是家裡的,和以往的傳呼相比,這個傳呼要求回傳的口氣顯得尤為堅決,問題是這時候我怎麼可能去見她,我不可能才送走朋友馬上又造一個什麼理由去幹什麼。
這真是一個不合時宜的傳呼,它逼迫我日後要對林達撒謊,因為無論如何我是不可能去見她的,所以我沒給她回傳呼。回傳呼說什麼?還不如權當不知,以後要問起來,我就說還沒回來呢。我相信,談婚外戀,類似的謊言總是少不了的,除非你有分身術,或是失憶症。
第二天我直到快中午才起床,查傳呼,發現林達又呼我了兩次,口氣還是那麼緊急。我想什麼事這麼急,撥去電話,電話沒人接,我又呼她。和以往一樣,傳呼很快回來了,我抓起話筒,只感到一股陌生的氣流衝進耳朵。
“你是誰?我找林達。”
“我是林達的朋友,我叫張莉。”
“林達呢?”
“她出事了。”
“出了什麼事?”
她用不容置疑的口氣要求我儘快跟她見一面。
半個小時後,我們在林達房子附近的一個報亭前相見,見面我便認出她就是和林達一起坐在草地上的那個人(有這麼一張合影)。和照片上那人相比,她少了副眼鏡,也許是換成隱形眼鏡了。雖然沒有謀過面,但我知道她和林達是好朋友,兩人從中學就是同班同學,一直同到大學畢業,畢業後又一起放棄工作(西寧的),在成都一個三資企業裡打工。這一切意味她們的交情決非尋常,彼此的底細也瞭如指掌,包括我和林達的關係,我看她似乎沒比我少知道一點。我們一邊往林達房子走去,一邊她告訴了我很多林達過去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