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凤衣飞宴 (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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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叫顾长欢,是先皇三子顾昀的女儿,当今圣上顾倾的侄女。虽然我并未有任何封号,但宫里人都知道,我比公主都要尊贵。就像今日之事,若换作任何一人剪了三公主的头发,必定要挨一顿板子。但每次我闯了祸,皇叔总是佯装未见。
晋阳有传言,景帝子女虽多,然,唯疼惜两女,思筝和长欢。他们甚至猜测,我是皇叔的私生女。
我十三岁之前,随着爹爹和娘亲住在忘忧谷中,那时皇叔每年都来忘忧谷看爹爹。
皇叔这般疼爱我,我也很困惑,我闯了这么多祸,他却从来不责怪我。我只听嬷嬷提过一句,皇叔和爹爹是先皇唯一留下的两子,而且爹爹曾救过皇叔一命,因此皇叔对爹爹格外亲近。我沾了爹爹的光,得以在宫中横行霸道,恃宠而骄。
走出御书房,我一眼便看到台阶下的男子。
他一身鲜红的官服,负手而立,面目清俊,眸子黑沉,似清风中的一株玉树。
他便是皇叔口中的男祸水,沈少安。
我瞧见他,刚想过去,但在看到他面前哭得梨花带雨的三公主后,我特别后悔为什么没把三公主剪成一个秃子。
我心中烦闷,便去找思筝倒苦水。我一边啃苹果,一边絮絮叨叨,把苹果当成三公主的脑袋啃得咔咔响。
思筝说我吃醋了。
她说得没错,我确实是吃醋了。
我喜欢沈少安喜欢到肺疼,可三公主却整日在沈少安面前晃,把我气到胃疼。
初遇沈少安时,我十三岁,随着爹爹和娘亲生活在忘忧谷中。
娘亲身体不好,爹爹患有腿疾,常年坐于轮椅之上,而我却自幼顽劣,精力旺盛,让爹娘很是头疼。
终有一日,爹娘实在不想再看到我在他们面前晃,便修书一封,让京城里来人把我拎走。
来的人,便是沈少安。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是一个暮夏,清风吹着山间的林木,带着轻微的凉意。我蹲在爹爹身旁祸害庭院里的木槿,忽然听到身后传来沙沙的脚步声,接着便是一个清朗的声音响起:“殿下。”
我回过头去,只见一人站在斑驳的晨光里,青衫玉带,面目白皙,轮廓分明,手中一柄玉骨扇,清雅至极,芝兰玉树。
我自幼生活在忘忧谷,除了爹爹和皇叔外,再没见过第三个男子,所以当沈少安出现在我面前时,我险些被他晃瞎了眼。
他是爹爹的故人,我应唤他小叔。但想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