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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到了十一國慶節。
高二年級一共獲得五天假期,在平時週六都要上一白天課的高中這是相當難得的休息。
學校後操場緊鄰的小巷中,葉玄步履拖沓,來來回回地走著。
他一身學校制服,領釦規規矩矩繫到頂,鼓囊囊的錢夾與新款智慧機從長褲口袋裡露出小半截,配上那清瘦得彷彿一拳就能撂倒的身板以及好看但文弱的臉蛋,特別招人搶。
葉玄從巷頭緩緩踱到巷尾,又踱回來,十幾分鍾過去,攬客不成,溜著牆蹲下,鬱郁道:“也沒人……搶我啊。”
沈奇斜揹著書包從樹上一躍而下,踩一腳圍牆,落到葉玄身旁。
他穿著葉玄同款制服,明明從頭到腳都是一樣的,卻被他穿得像是另一套衣服:四敞大開的制服外套、襯衫釦子五顆只系三顆、下襬一半掖褲子裡一半耷拉褲子外,領帶鬆散如野馬的脫韁,面板微黑,五官英俊得凌厲。
沈奇挨著葉玄蹲下,叼起根菸,納了悶了:“怎麼不來了呢?”
葉玄緩緩道:“你這是,釣魚執法……他們也沒有,那麼傻……只是,普通傻。”
沈奇在小巷裡蹲守的是一夥搶過葉玄的地痞,確切地說,是搶葉玄未遂過。
事情發生在半個月前,也就是葉玄講題講到一半,沈奇突發狂犬病下樓跑步的隔日……
那天也是週六離校日,放學後沈奇去附近便利店買菸,讓葉玄在巷口自個兒等了兩分鐘。就這麼兩分鐘沒看好,葉玄就讓幾個混混盯上了。這幫混混近期在這一帶流竄,組團搶學生生活費,專挑面相老實的書呆子。
葉玄讓幾個社會人圍著,波瀾不驚地奉上錢包,慢悠悠道:“我同學,買東西去了……你們,等他回來……搶他。”
“沒問題,哥等著。”混混讓他逗樂了。
小屁孩兒還等援兵呢,他們這麼多二十來歲的小夥,能怕高中生?
一分鐘後沈奇回來,見有架打,大喜過望,把幾個混混全招呼進小巷,揍得酣暢淋漓。
揍到後面,混混們哭天搶地想跑,一跑到巷子口就被沈奇揪回去摁趴了繼續收拾,最後幾人現金被洗劫一空,跪地求饒叫爸爸,也說不好究竟誰更像混混。
幾個混混橫慣了,栽在高中生手裡,咽不下這口氣,請來幾個硬茬子在校外蹲守。沒成想,八個五大三粗的混混打不過一個未成年,還他媽被搶了第二輪。
沈奇揍得挺上癮,難得能正當防衛、合理揍人,簡直欲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