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博本在行動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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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放的,他當天晚上的賭博見證人不少,關鍵是……他交了一百銀元的保證金,所以才出去。
其他人也陸陸續續交保出去了,因為這個事情非常敏感,李永生身為本郡徵文頭名,竟然沒有去領獎,引起的關聯想像不少,所以這些犯事者的保費,也是相當高的。
就在領獎的當天下午,李永生去了院方安保部,見到了被關押的瘦竹竿。
瘦竹竿叫馮揚,目前被修院的安保整得欲仙欲死,按說此事可以轉交給官府的,但是教化房和博靈本修院一致認為,暫時不宜交給官府。
事實上,本修院有處理類似事情的資格,除了不能判決,其他都可以做。
若是行刑過程中被打死了,那也活該倒黴,本修院只須向官府報備一下即可:某人體弱多病,捱不住刑訊,這個……純屬意外。
這瘦竹竿被眾多安保不停地蹂躪,早就不成個人樣了,但是見到李永生,他還是破口大罵,真有幾番混社會的不含糊。
李永生端詳了他好一陣,非常肯定地點點頭,“就是此人,屢次三番到我的房前鬧事,數他最為積極,還出聲威脅,說要拿雨傘捅死我。”
他說的是實話,沒有半點誇張的地方——別的混混也早就證明了。
“馮某人只恨,當時沒有弄死你,”瘦竹竿的臉腫得像豬頭,渾身上下沒有一塊好肉,衣服也變成一綹一綹的,可那張嘴偏偏不肯服軟。
這種地賴子,其實挺令人頭疼的,撇開戰力不提,滾刀肉一般,不把自己的性命當回事。
他惡狠狠地盯著李永生,“小兔崽子,咱們走著瞧,只要爺不死,你就等著倒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