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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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日報,整個書社也不止世情部一個部門,馮雅君再說得上話,涉及到財政,要考慮的可是方方面面的問題。 更何況,若只是漲一小截,其他幾個大書社也做得到,最後的結果往往是出了錢,吆喝都賺不到。 舉辦比賽——這個倒是可以,前提是獎勵夠豐富。因為在空桑國,各種小說比賽比比皆是,小到一家報紙,大到全省全國聯合賽。作者能參加的比賽實在是太多太多,三花書社得出多少利益才能搞起一場大比賽? 除非總部那邊發起,不然馮雅君是做不到的,她敢保證,自己一搞,其他書社也會搞自己的比賽。 請有點名氣的作者上日報——這也是治標不治本,因為有點名氣的作者往往是半月刊月刊常駐者,不會去自降格調上日報,哪怕偶爾處於友情支援,那也做不到常駐,這樣一來,也依舊留不住讀者。 綜上,馮雅君才會困於《相思》銷量不好的局面,卻始終無法打破。 鬱格桑的想法給了她新出路,若是在日報上連載長篇小說呢?一篇長篇小說正常是十萬字~十五萬字左右(是的不要懷疑,如今的小說市場對長篇的定義便是如此,恰好是能出一本單行本),假設在日報上每日連載三千到六千字,也能撐上大半個月到一個多月,那麼就不會憂愁讀者買了今日的報紙就不買明日的報紙了。 讀者粘性有了,還怕銷量不好嗎?! 馮雅君興奮異常,恨不得現在就請一些有名氣的作者來日報上連載長篇—— 但電話邀約還沒播出去,馮雅君就意識到這是不可行的,一個短篇都鮮少有作者肯拿來放在日報,何況是精雕細琢最少兩三個月的小說呢? 更何況,長篇小說在日報上連載從未有過先例,萬一反響不好,作者們也怕砸了自己好不容易累積起來的名氣和招牌。 想了想,馮雅君覺得還是先讓鬱格桑這篇試試水吧,雖然這樣做不太好,但是首先這是鬱格桑自己要求,其次,哪怕最後反響不好,馮雅君保證都會用自己的權利從別的地方幫鬱格桑找補回來。 當然還有最重要一點,鬱格桑這小姑娘寫的文自帶鉤子,每個斷章都會引著人往下閱讀,她看了後面鬱格桑交上來的三萬字,也仍然保持了這個特點。 這樣的話,在日報上發表真是太合適不過了,肯定會讓讀者惦記! 決定了,明日就把這篇《慕九》放上《相思》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