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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達南市的時候,天都已經黑了。
方明朗今天沒上班,特地來接站,回到舅舅家的時候,舅媽已經做好了飯菜,張羅著兩人快坐。
明姝來了舅媽家很多次,也沒把自己當外人。
吃完飯後,江戰跟著方書懷一起去書房聊起了自己即將工作調動的事情。
明姝則拉著舅媽在客廳,把給她們買的禮物取了出來。
舅媽的禮物是一條金項鍊,這年代的金價不到二十塊錢一克,雖然比起此時的工人工資也算是不便宜了,但對於明姝這不賺死工資的人來說,實在不算是什麼。
她打算入京生活後,透過各種渠道多買些金條給孩子們存起來。
畢竟這種東西,誰會嫌多呢?
這款式是當下最流行的,舅媽很喜歡,當即就戴上了。
她看向方明朗問:“兒子,怎麼樣,好看吧。”
方明朗笑著點頭:“好看。”
舅媽剜了方明朗一眼:“光說好看有什麼用,你又不給買,所以呀,姝姝,我跟你說,養兒子沒用,還是得養閨女。就是沒有閨女,有個你這樣的兒媳婦也行呀,你說你要是我的兒媳婦多好。”
方明朗尷尬的清了清嗓子:“媽,別胡說八道。”
明姝拍了拍侯曉晴的手:“舅媽,你放心,將來你肯定會有個更好更乖的兒媳的。”
她沒繼續這話題,而是掏出了舅舅和方明朗的禮物。
舅舅的是一條日常適合扎的領帶。
方明朗的則是一支稍微貴一點的鋼筆,因為做醫生的,平常經常寫病歷,一支好筆必不可少。
他盯著鋼筆看了片刻,問:“這顏色……好像不是我表哥選的風格。”
明姝抿唇一笑:“你表哥看上的那根全黑的,我不喜歡,這是我挑的,你不會跟你表哥眼光一樣,喜歡全黑的吧?”
方明朗搖了搖頭,“我也不喜歡全黑的。”
他將鋼筆取出,別在了上衣口袋裡:“謝謝表嫂,我會好好用的。”
“客氣客氣。”
看著自己兒子那點小心思,侯曉晴心裡頗有幾分無奈,可也沒辦法,明姝就這麼一個,總不可能把她給一分為二了。
江戰跟方書懷聊了半個多小時出來,這個時間,已經沒有回單位的車了。
方書懷讓自己的司機去送兩人,結果司機跑來彙報,車子壞了,沒法走了。
兩人便在侯曉晴的盛情邀請下,在舅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