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第2/7頁)
松本清張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總之,為了使被告對山根末子犯案結束後從證人家前的縣道往東走的時間,符合村田證言中所說的“凌晨一點鐘之前”,審訊的警官便強迫當時還是犯罪嫌疑人的被告作出了第七次口供。這一切都是為了“湊時間”。
越智警部補和門野巡查部長已經不止一次讀過《辯論要點》。可是這次,當他們瞪大眼睛仔細讀完後,兩人都愧疚地低下了頭。
“村田友子的證言估計沒什麼問題,對其加以重視也是非常正確的。但我們太把這當回事了,對犯人的審訊力度也似乎大了點。”
犯罪嫌疑人的主要審訊人是芝田警署的門野巡查部長,而縣警搜查一課主任越智警部補,則以協同偵查的身份參與審訊。香春課長剛才說“對犯人的審訊力度也似乎大了點”,說明他已經認為確實存在有誘導和強迫——即辯護人主張的“精神折磨”的問題。
兩位當時的審訊官一時低下頭,默不作聲。
“審訊時多少有過頭之處,對此我們一定認真反省。”門野巡查部長低下頭。
“課長說得很對。給您添麻煩了,十分抱歉。”越智警部補也低頭認錯。
“關鍵是那條狗。剛才也說了,在鈴木延次郎之後進入山根末子家並將她殺死的人,就是那條小狗的主人。逃跑的小狗闖入山根末子家,使他與山根末子相識,也瞭解到山根末子家的情形,同時讓他產生了盜竊的念頭。將被害人和犯人聯絡起來的是那條小狗。我們以前都沒有注意到這一點。越智君,你還算追問過鈴木延次郎口供中提到的那隻鋁碗呢。”香春課長說。
“在現場勘察時沒有發現那隻鋁碗,所以我懷疑是不是鈴木記錯了,問了他。鈴木說確實有那個鋁碗,還說他用鋁碗中的飯粒糊了搶來的十萬三千日元現金的紙包封口。但當他本人聽說山根末子家中沒有發現那隻鋁碗時,又不自信地說‘或許沒有’。對此我們也沒太在意,只問了那麼一次就沒再提。而且山根末子家既沒養貓也沒養狗。現在想來,那時真是大意了。”越智弓著背說。
“不,這樣想也合乎情理。讀這篇小說前,我們都不會注意到那條走失的小狗。”老文學青年香春課長用手指敲著文學雜誌說道。
出差到福岡的兩人經常打電話向香春課長彙報情況。
“我們見到了那篇小說的作者下坂一夫,問了他一些情況。”電話中傳來的始終是越智警部補的聲音,“之前我們打電話向唐津警署確認過下坂一夫在案發當天以及前後一段時間的不在場證明,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