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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出來的書信都放在一個小匣子裡,匣子裡除了書信,還有些小物件,題了詩的帕子,首飾,等等。這小匣子是從玉環的置物箱裡翻出來的,捕差直接給抱回來,拿給唐天遠。
所有信的落款都是衛子通。譚鈴音拿著信一封一封地看,嘖嘖嘆道,“果然是情深意重啊。”
最後一封信是約齊蕙私奔的,讓她某時某刻在某處等著衛子通。
信中的時間地點和案發的時間地點基本吻合,這表明齊蕙那日確實主動喬裝改扮出了城,目的是與衛子通私奔。
唐天遠吩咐捕差先去抓捕衛子通,接著他第三次提審了玉環。這麼重要的信件都是在玉環的箱子中發現的,可見齊蕙對她的信任。
這次提審出乎意料地順利。物證在前,玉環無話可說,供認不諱,承認小姐確實與衛子通有私情,她一直當著兩人的信使。這次老爺逼小姐嫁給孫不凡,小姐拗不過父母,只好答應與衛子通私奔。之前與衛子通來往的私信和物品不好帶走,於是小姐託她暫時保管。
唐天遠還是那副閻王似的面癱臉,問道,“之前為何隱瞞實情?”
“回大人,自發現小姐失蹤,老爺便知不妙,讓我們不許提及此事,哪怕是面對縣太爺也不行,他怕敗壞小姐的名聲。現在物證在前,小人再不敢撒謊。”
這倒是個站得住腳的理由。齊員外那日在縣衙便左一句“名節”右一句“名節”,為了所謂名節還故意隱瞞了女兒的婚約。看來在他心目中,名節比女兒的命還重要。
審完玉環沒一會兒,捕差來報告,說衛子通已經抓捕。譚鈴音問唐天遠,“大人,現在升堂,還是明日再說?”
唐天遠垂著眼睛,視線落在桌上,沉思了一會兒,說道,“整件事情透著詭異。既然決定私奔了,說明兩人感情深厚,沒道理奔到一半拆夥兒;以衛子通對齊蕙的 感情,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都不可能深夜將她一人遺在野外,使兇手有可乘之機;衛子通本人也沒有殺人動機,”他說著,看了譚鈴音一眼,“你怎麼看?”
譚鈴音摸了摸肚皮,“我認為,我們應該先吃晚飯。”
中午吃那麼多,這麼快就餓了,唐天遠掃了一眼譚鈴音的肚皮,搖了搖頭。吃貨!
唐天遠不急著升堂,他得先弄明白案發當晚到底發生了什麼。他猜測衛子通很可能並沒有與齊蕙接上頭,這樣一來後面的事情都可以解釋了。但既然有那封信在,時間地點都確定,他們怎麼可能沒碰上呢?
吃過晚飯,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