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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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有沒有什麼忘了說,或者――因為當時你媽媽在旁邊你沒敢說的事情。”徐至笑吟吟地看著他。
“重新說一遍――也沒什麼說的了。”他猶豫地眨眨眼睛。
“你尤其是要好好講清楚當時他們倆是怎麼跟你們說他們要殉情的。那一段最重要。現在你是唯一一個能――間接證明夏芳然是無辜的,人證,你懂不懂?”
“她沒有殺人,對吧?”羅凱問。
“對。但是要找證據不那麼容易,現在,可以說她的命就在你手裡了,你懂嗎?”
“可是我不到十八歲,他們會相信我嗎?”羅凱得意地笑了,“你別忘了我是律師的小孩。”
“我不知道。可現在除了你,暫時我還找不著其他的證據。”
羅凱怔怔地低下了頭,過了一會兒他說:“要是,徐叔叔,要是小洛還活著,我們是不是就有兩個人能證明他們倆是要殉情,這樣會不會更有希望一點呢?”
“當然,但是沒有那麼多的‘如果’。”徐至沉默了一會兒,微笑地看著面前的孩子,“現在你在學校,有沒有同學說你的閒話?”
“我媽媽正在託人幫我轉學。”羅凱懂事地笑笑,“閒話倒是沒有,不過沒人理我了,大家跟我說話的時候笑得都有點假,連有的老師都是。以前特別喜歡理我的那些女生現在見了我都躲著走……不過這樣也好,挺清靜的。可是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好像有點怕我呢?他們該不會是以為――小洛那件事是我乾的吧?”
“亂講。”徐至說,“沒那回事。換個環境也不錯,要轉到那個學校去?”
“不知道。”羅凱靦腆地瞟了一眼窗外,“其實我媽媽早就想讓我走,她想讓我離小洛遠一點。”
“等你變成大人以後,你也會對你的孩子這麼做。你才這麼小,再過幾年你才能真正知道你到底喜歡什麼樣的姑娘。”
“不是你想的那樣。”羅凱看著他,“徐叔叔,我跟小洛,不是你們想的那樣。那個時候我跟她在一起是因為大家都欺負她。他們那麼多人欺負她一個,太不公平了。要是我不理她,就等於是幫著別人來欺負她。不能那樣。我上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有一段時間也被人欺負過,那時候我爸爸媽媽還沒有離婚,有一次我們班的一個同學在街上看見我爸爸和另外一個女的走在一起,他第二天就在黑板上畫桃心,畫兩個人打kiss,說男的是我爸爸,女的是我爸爸的小蜜。全班同學都笑我,他們在我的練習本上畫那種畫,每天放學的時候他們都把我堵在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