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恢復自由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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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鄭慶仁接受這個道歉嗎?
不接受!
五個多月的囚禁,記不清楚次數的刑訊逼供,精神上暗無天日的折磨。如果沒有重生到這個身體上,真正的鄭慶仁再等幾個月就被執行極刑了吧?
之後即便翻案,一條人命也就換來三萬元的賠償和家裡五個人的城鎮戶口指標。
“張捕快,你們內部已經討論好了,只給之前的辦案捕快處分嗎?”鄭慶仁語氣平淡的問道。
張學斌聞言皺眉。難道給予處分還不夠嗎?
“之前辦案捕快肯定有過錯,在程式和證據上都有瑕疵,才造成你長期的羈押。這個案子畢竟沒透過檢察委審查起訴,除了在限制你五個月的自由之外,沒有案底,也沒有對外公開宣傳。我們巡捕局會對你這五個月給與經濟賠償。至於之前的辦案捕快的處罰問題,還需要我們局委會討論。”
“呵呵,”鄭慶仁冷笑:“只是限制我五個月的自由麼?那我這幾個月的受到肉體和精神折磨,還有我家人因為我這事同樣的精神損傷,不需要有人對此負責嗎?辦案捕快是否已經涉嫌犯罪?”
張學斌聽出了鄭慶仁口中的不滿。他也能理解,畢竟在這幾個月的羈押審訊中,辦案人員確實使用了不合規的手段,可是,說捕快犯罪,那就有些嚴重了。
辦理這種嚴重違法犯罪案子,犯罪分子都是窮兇極惡,狡詐至極,使用常規的手段,根本獲不到震懾和快速破案的效果。
前幾次胡建榮在審訊鄭慶仁使用手段時候,張學斌就在旁邊,雖不贊同,也沒有制止。如果真嚴格的按照法律規章追究,張學斌也少不掉責任。
關鍵誰會去深究呢?
這樣的例子近段時間也出現不少,多數羈押的人從巡捕局無罪釋放出來的,都是激動慶賀,再給點補償,還當是走運,沒幾個嚷嚷著投訴找說法。
“胡建榮和劉然捕快目前已經停職,準備接受局裡的調查。如果你對他們之前審案有意見,可以到我們局委反映,也可以去檢察委,不過你更應該先關心的是你的家人,好像你剛出生的女兒還沒見過爸爸。還有,對於補償方面,我們局裡也有標準,你如果不滿意,也可以提。”
張學斌好言勸道。
對於巡捕局,錯誤的羈押鄭慶仁幾個月,本來就不光彩。鄭慶仁拿到補償,息事寧人,最好不過。然後內部給予幾個辦案人員給個處分。這件事情就在小範圍內結束了。
對外宣傳的,就是張學斌在這個案子停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