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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原名陳小芳,後來到了大城市之後,給自己起了個另外的名字,程窈,從《詩經》上面隨便翻的,介紹的時候,也可以讓自己顯得稍微那麼有文化一點。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至於“陳”變成了“程”純屬是因為討厭“陳這個字罷了”。
十六歲的時候,她就從高中退學了,因為家裡窮,而哥哥的生活費不夠。
雖然她不太明白,為什麼兩千塊錢一個月還不夠用,還需要更多,兩千塊錢,她感覺自己一年也花不掉這麼多錢。也不明白為什麼鞋子一定要aj,手機一定要蘋果,這些東西的價格,對她來說算是天價。
反正家裡說,哥哥的要求都要滿足,因為他是男娃,是家裡的頂樑柱,男孩子在外面需要一些好東西裝面子,但是女孩子不需要。以後都要靠他,其實她覺得自己的成績比哥哥好,她能考到班級的前三,她也能成為家裡的頂樑柱,但是他們說女孩子沒有用。
然後她就出來賺錢了,要未成年的地方人很少,而且時薪都比較低,她累死累活一個月都賺不到太多的錢。
再後來她在一家娛樂會所上夜班的時候,她認識了宋渣男,那個時候她剛剛十九歲,宋渣男說她的眼神很乾淨,其實她覺得自己的眼神挺呆滯和骯髒的,也不知道他哪裡看出來的乾淨。
對於宋渣男的真名她其實一直都沒怎麼關注過,到後來基本上完全忘掉了。
喊對方“親愛的”只是因為不記得名字罷了。
左右她只知道這個人很有錢,家裡很厲害,有一個漂亮的妻子,一雙兒女。
宋渣男長得很儒雅,戴著一副讓他看上去很有學問的眼鏡,對方年齡四十多,但是看上去只有三十幾。他看上去長得不那麼噁心,所以對方在提出“交往”要求的時候,她同意了,怎麼賺錢不是賺呢,她只想輕鬆一點。
她覺得自己不能算小三,應該算是小七或者小八,這個男人到底有多少情人她不知道,反正她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和宋渣男交往之後,她的生活有了很大變化,她有了很多錢,她有時間可以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不過她每個月打給父母的錢還是那麼多,並沒有透露自己現在的情況,她很清楚,自己一旦告訴了他們自己現在的情況,那麼那些人就會提出更加過分的要求。
那些人就是無底洞,她深知自己就是個“伏哥魔”,她想擺脫,但一個被馴化的人想要擺脫有多難……她很清楚這件事情。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