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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芳的案子, 最初就是由王理華負責的。
肇事車輛毫無疑問是楚隨的車,但根據現有的證據,並不能證明當天駕駛車輛出行的人是楚隨本人, 並且楚隨本人也否認了這點。
而根據車輛檢測,也並不存在車輛被盜竊的可能性, 駕駛室的指紋和使用痕跡不僅有楚家四口的, 甚至還有街坊鄰居的。
而楚家四口人,楚隨是唯一一個擁有駕照的, 其他三人過往都沒有駕駛車輛的經驗, 又因為楚家二老明確說半夜有看到大兒子出門。
楚隨當即就被逮捕回來, 原本王理華也覺得楚隨就是兇手沒跑了。
但後來輿論鬧大,加上呂芳的哥哥呂寧是個名氣不算小的網路作家,這個案子直接被推上熱搜頭條, 網友口誅筆伐,楚隨儼然新世紀頭號敗類。而這個時候,楚家父母和楚榮光的態度就顯得格外奇怪了。
大義滅親並不奇怪, 奇怪的是……他們居然以此來牟利。
王理華也是無意間發現的,後來越查楚榮光就越覺得奇怪, 於是他去見了當時的楚隨, 楚隨請求他查明真相。
只是沒想到他還沒查清楚,楚隨就認罪了。
楚隨一認罪, 王理華只覺得怪異,可他去監獄探監, 楚隨卻不願見他。
“那你為什麼不願意見我?”
有這回事?譚昭回憶了一下, 還真有,不過楚隨那時候已經絕望了,他認為王理華和楚家是一夥的, 自然不願意再見對方。
於是,譚昭換了個方向:“你當初,是不是查到了什麼?”
王理華激動的心情略略收了一點,猶豫片刻,他從兜裡掏出一個鑰匙,開了邊角的一個抽屜,掏出一份資料遞給楚隨:“你自己看吧。”
藉著小太陽的光,譚昭將這份資料迅速看完。
“你知道?”王理華立刻敏銳地察覺到,“那你當初為什麼不說?”
這份資料,講的是楚隨被抱養到楚家的過程,還有楚榮光過往的不良記錄,其中居然還有楚榮光跟社會混子去地下飆車的照片。
這份資料雖然不能證明楚隨是無辜的,但至少能證明楚榮光擁有同等的作案條件。而一般這種情況,如果沒有直接證據,親人的證詞並不能給人定罪。
譚昭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一年前,楚榮光搬去首都前,來跟我炫耀過。”
“所以,兇手真的是……”
譚昭卻想到了另外一件事:“王警官,你查到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