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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一次因為自己的一句戲言,感到陣陣愧疚。
在許多人驚訝的目光裡,他在他對面坐下,抬頭笑望著他:“嗨,我可以坐這裡嗎?”
“我吃飯不喜歡旁邊有人。”
“哦。”傅子遇很隨意的答了一句,卻不挪窩,自顧自吃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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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雨蒙五歲就認識傅子遇了,那年他八歲。
在之後的十多年裡,他是哥哥,是鄰居,是朋友,是青梅竹馬無可取代。
唯獨不是她的男朋友。
但她卻早已愛上他,從年幼的她懂得“愛情”這個詞的意義開始,她就知道是他。那麼好的男孩,僅僅是暗戀他,就讓她品嚐到愛情裡許多許多的甜蜜。
很快,她長到十六歲上了高中,而他上了大學。
那個時候,他們是什麼樣的關係呢?
用“曖昧”一詞形容,最精準不過。每次參加舞會,他的舞伴必然是她;他會似遠似近的輕摟著她的腰;他會在燈下注視她甜美的笑靨,嘴角始終噙著淺淺的溫柔的笑。
他們知道彼此的一切喜好,一切習慣。她甚至知道,他最癢的地方在後頸處。每當她佯裝發脾氣撓他那裡,總是被人高馬大的他攔腰抱起,然後似笑非笑的盯著。
只差一點,他就能低頭吻她。
而當她在他懷裡時,那滾燙如燈火般的氣氛,就像要把她灼燒殆盡。
可好像有某種默契,他們誰都不說。長達一兩年的時間裡,他們就這麼遊走於情人和朋友的邊緣。沒有其他人搗亂,比誰都親密,但就是沒往前踏一步。
韓雨蒙想,自己也許知道他在顧慮什麼。因為他的顧慮,就是她的顧慮。
不是怕太瞭解彼此缺乏激情,也不是因為情竇初開羞澀難言。
他們怕失去。
人生如此無常,即使十六歲的韓雨蒙,也看過許多聚散離合。他們是這麼好的朋友,可以一直這樣擁有彼此,直至老去。倘若真的成了情人,日後分手,就會永遠失去彼此。
她不想失去他啊。所以寧願踟躇於原地。
直至她十六歲生日晚宴那天。
完美大學生傅子遇,在一幫高中生眼裡,簡直是神一般的存在。更何況這天他還帶了一位性~感的金髮美女出席,成為萬眾矚目的焦點。
然而在如此美好的音樂燈光夜色裡,韓雨蒙一點也不高興。她覺得這是有史以來最糟糕的一個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