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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掉電話,我在走廊站著,閉目養神,回憶案情的種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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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前,永福國小的教務主任到派出所報案,說一個叫王芸可的三年級學生已經有一個禮拜都沒去學校上課了,家裡的電話也沒人接,到連絡簿裡的住址拜訪家長,卻被家長的房東告知王先生跟王芸可小妹妹在一週前的星期天就已經搬走了,還積欠了兩個月的房租。
後來,一個大約三十多歲、叫曾德成的男子,帶著一個焦急的五十多歲婦人到派出所報案,自稱他的女朋友陳敏慧,也就是婦人的女兒,已經有一個月沒有打電話回家,曾德成去陳敏慧租賃的地方找她,房間卻搬個一乾二淨,無消無息的,也沒去公司上班。房東還埋怨說,陳敏慧上個月的水電費欠交,著實數落了半小時。
這不是稀鬆平常的事嗎?有什麼好大驚小怪?但那個叫曾德成的男子卻堅持這件事必有蹊蹺,因為房東跟其他的房客都向他證實,陳敏慧失蹤前一個星期,跟一個個頭高大的男子在房裡起了肢體衝突,男子還動手打了陳敏慧,並揚言日後還要在公司場合加以報復。
曾德成嚴重懷疑,那個個頭高大的男子恐怕跟陳敏慧的失蹤有關連,經過他的調查與其他房客的指認,確定是陳敏慧在目前任職公司的前男友孔憲剛。
孔憲剛與陳敏慧在分手後一直保持藕斷絲連的曖昧關係,也承認他動手毆打陳敏慧的當晚的確有不當出言恐嚇,但他絕對跟陳敏慧的失蹤沒有一點干係,最多也只是陳敏慧心生畏懼不敢去公司上班,索性離職搬家而已。
經過初步的調查後,相關證據闕如,孔憲剛當晚就被飭回。
事情就這麼不了了之,畢竟類似的案子調查到最後,不是依舊一頭霧水,就是大驚小怪居多,反正一點證據都沒有,要辦下去也不知道從何著手。
然而,原本應該就此打住的無聊案子,卻因為一個剛從警校畢業的派出所警員在整理報案記錄時發現的“巧合”,有了一點看似不相關、卻十分重大的進展。
“你看,兩個禮拜前永福國小來報案,王芸可跟她爸爸住的住址,正好跟陳敏慧承租的地方一模一樣耶!”那個初出茅廬的員警好奇地跟一旁的同事說。
當天,那個追根究底的小員警查了半天,終於得知王芸可的父親王名凱也已經兩個星期都沒去公司上班,而王名凱工作的兩家公司中,其中一家已經依照規定將他辭退。他跟王芸可一樣,兩個多星期以來都沒有明顯的社會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