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塢,卻又釣著他的原因。
盛明塢看完了簡單的協議,還真以為路有逾這麼嚴謹,他冷嘲一聲。
“就你這樣還想進娛樂圈,合約最重要的報酬都沒寫上。一個月三十萬,不能再多了。”
他的幫助頂多就到帶路有逾籤進大魚娛樂。
牽線代言的事,問一嘴可以,但讓他幫路有逾去談下來是不可能。
所以,他根本就沒把約會換代言的那條協議當真。
“我不需要額外的報酬,不過你得先給我提供一個住所。”
盛明塢難以置信,路有逾不會真對他有意思吧,連報酬都不要?
這很難不讓人多想。
而在路有逾看來。
盛明塢的牽線可比三十萬的報酬要多得多。
等知名度開啟後,他能接到的代言、試鏡邀請等會越來越多。
到最後根本不需要盛明塢牽線。
再說了。
每個月三十萬,萬一以後和盛明塢談崩了。
盛明塢想追回,請個律師團來對付路有逾,還不是輕而易舉的事。
這種“替身”“包養”等合同或協議,本來就很難受法律保護。
思來想去,還是靠盛明塢牽線,賺錢穩一些。
“你別告訴我,你想住到我家去?”盛明塢頓時警惕了起來。
靠,原來之前的拒絕都是欲擒故縱。
路有逾好深的心機。
然後,他得到了路有逾一個看傻子的眼神。
“我現在住的筒子樓很不方便。”
那棟樓都比路有逾大十幾歲。
一個房間也就十幾個平方,廁所和廚房都是二房東重新隔出來的。
通風不好,還潮溼,見不著陽光。
在外面曬個貼身衣物都怕被偷,是真的有變態專門偷,不管男女老少。
屋子裡潮溼曬不幹,大家都只能拿到公共陽臺晾曬。
“那你想住哪?”
盛明塢不瞭解什麼叫筒子樓,但也沒興趣瞭解。
“幫我租個房子,最好是兩房一廳,或者你有多餘的房子也行。”
“我沒有。”盛明塢連忙否認。
他才不信路有逾沒地方住。
路家怎麼說也是個豪門,給兒子買幾套房子的錢還是有的。
無非是路有逾脾氣古怪,和家裡人關係不好,自己賭氣跑出來。
“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