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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總想打發他走。玟秋上了茶點,十四抿了兩口,瞧我不說話,便道:“剛才在尚書房撞見你大哥,說阿瑪已經能下地走路了,叫你放心。”我略有霽色,道:“那就好。”
十四又道:“歸寧那日,我說過的話,你可記得?”
怎會不記得?像鈍劍插入胸腔,連皮帶肉的撕扯開。我低聲道:“記得。”十四似哀似嘆道:“記得就好,以後也不必為著格格們吃醋。”他垂眸品茶,我端望著他,那日他說“我不喜歡你”——話音猶在耳側,像埋在血肉裡的針眼,時不時要痛上一番。
須不知,連痛的資格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