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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盈利的,有了這個標準以後,大部分的電瓶車將要被劃為輕便摩托車或者電動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這個詞彙真新鮮),無論在牌照和稅費上都將大大增加。我不是特別理解,相關部門如果是以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為幌子的話,那麼這一部分超過標準的車,繳納了更高的費用以後,難道變得更安全了一點嗎?難道除了信春哥能不死以外,多交稅也能不死嗎?
車,也能開到50。如果實行了標準以後,我這位朋友的命運就很叵測了,他的選擇有兩種,一種是交一筆錢,還是開著它的“電動摩托車”,半個小時多到家,如果運氣好,可以活到老,另外一種是換一個國家標準的,但每天回家需要開兩個小時左右,無論冬雨還是盛夏,而且他的電量還有相當的可能是開不回家的。電瓶車是這個城市裡倒數第二弱勢的人群使用的交通工具,他們往往是疲於奔命的人,你不能讓他們以70碼的速度去送命,你也不能讓他們以15碼的速度去奔命。無論如何,我認為相關部門不能再多收他們一分錢了。有些人可以吃鮑魚,但不能因為看見吃鹹菜的人吃太多鹹菜而制定一個標準,說你每天必須吃規定量的鹹菜,否則太鹹了有害身體健康,但解決的辦法又不是給人家肉吃,而是將人家已經多吃的或者即將多吃的鹹菜按照肉來收費。你以為人家那麼樂意吃鹹菜嗎,你吃一個試試。當然,可能你偶然吃鹹菜還覺得挺好吃,就像XX省省長偶然在機動車道里騎腳踏車上班一次感覺很不錯一樣。牛逼你就天天吃。
這次的改革上,我們可以看出相關部門必殺的決心。因為相關部門知道,透過技術手段,狡猾的刁民可以將本來是40公里極速的電瓶車在檢驗時限速到20公里甚至15公里的國家標準,這一來相關部門鈔票就收不到了,怎麼辦呢?於是就又出臺了40公斤的標準,因為跑的比較快的電瓶車難免重量就重,這下你就沒轍了。我建議勞苦人民如果電瓶車的確超標了,等標準實行以後,在檢驗時將佔據重量大頭的電瓶,輪胎輪圈等拆除,告訴他們,因為信政府,信國家,這人一有信仰,不光不死,而且這電瓶車連沒電沒軲轆也能開。
任何的交通都是要付出代價的,政府以安全的名義限制了摩托車很多時間。在其他國家,畢業以後年輕小夥子創業的階段,一臺摩托車是陪伴他青春的記憶,對於很多不那麼富裕的家庭,摩托車是出行必須的交通工具,你不能要求每個人必須要去坐公共交通。後來這些原本騎摩托車的人,一部分人選擇了地鐵和公交,一部分人買了小車,一部分人買了電瓶車。選擇地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