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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金魚袋,石榴裙</strong>
禮儀,其實也是很麻煩的。
穿衣要怎樣才“合禮”?無非兩條。一是合身份,二是合場合。所謂“合場合”,就是在不同的場合下,相應地使用不同的服飾。比如參加正式會議,穿著太隨便就不合適;而閒居在家,西裝革履的也很可笑。所以,稍微有點身份的人,尤其是古代那些既有身份又注重禮儀的人,常常就會不停地換衣服。比如,行禮時著禮服,祭祀時著祭服,治喪時著喪服,上朝時著朝服,閒居時著燕服。穿什麼衣服,就得配什麼鞋。穿祭服著舄重底鞋,穿朝服著履一般的鞋,穿燕服著屨葛麻制單底鞋,出門著屐木底鞋。光是鞋就有這麼多種,別的就更不用提了。
但這些規定,都必須嚴格遵守,否則便是“失禮”。
不過更重要的還是要合身份。中國古代的服飾是有制度的。什麼人用什麼服飾,包括款式、面料、色彩、紋飾,都作了嚴格的規定。比如周代的時候,只有天子、諸侯、大夫、士這些有一定地位的男子,才能使用上衣下裳的款式,婦人和庶人就只能穿衣裳相連的“深衣”。漢代的平民百姓則只能穿本色麻布,染個顏色都不行。唐以後,又規定明黃色為皇帝專用,所以趙匡胤“黃袍加身”,也就意味著登上了帝位。明代則規定官民人等不得服用蟒龍、飛魚、鬥牛等圖案,或一定品級的官員可用蟒,不得用龍。蟒袍和龍袍是不同的。穿蟒袍的是大臣,穿龍袍的是皇上,並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龍飛鳳舞”。
用了高於自己身份的服飾,便是“僭越”,犯了“大不敬”的罪;但如特許使用,則是極大的恩典,應予特別的炫耀和宣告。比如,宋朝的時候,凡有資格穿紫色、緋色公服的官員,都必須佩掛金、銀裝飾的“魚袋”。服紫佩掛金魚袋,服緋佩掛銀魚袋。服紫色要三品或四品以上,服緋色也要六品以上。如職位品級太低,又有特殊情況如出使等,需要佩掛魚袋,必須先借用紫、緋之服,時稱“借紫”、“借緋”。如果穿紫佩魚是皇上所賜,則是一種較高的榮譽,在填寫自己的職銜時,必須加以申明。例如宋初向太祖上《三禮圖》,奏請重新制定服飾制度禮儀的博士聶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