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三 (第3/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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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兇手的傑作,這一點我不認同。”
“你的意思是,這幾起案件並非是同一個人做的?”於然對於邱少揚的結論微微有些驚訝。
邱少揚點頭:“再坐的所有人裡,只有陳局,我,還有程警官看過15年前的風扇掛屍案的現場。我當時堅持風扇掛屍案的背後還有人在操控案件的原因在於兇手本身並不具備精心謀劃一起謀殺的能力,他只是被兇手選中的執行人。無論是30年前的案子還是15年前的案子,他們的共同點並不在於掛屍,而是在於他們向外傳遞的情緒。屠宰場的案子裡,兇手將被害者分屍後懸掛標上重量,對應的是屠夫殺豬後將豬肉標上重量。對兇手來說,他殺的那些人和屠夫殺的豬沒有區別,兇手將殺人分屍的這個過程是在洩憤。而風扇掛屍案的現場可以用慘絕人寰來形容,被害人的雙手雙腳被砍斷,鮮血灑滿整個房間,比起屠宰場,掛屍案可以說是一場虐殺,對於執行人來說這確實是在洩憤,而對於在背後操控一切的人來說,這是一場盛宴。”
邱少揚頓了一下說道:“盛宴這個詞我可能用的不夠恰當,但對於背後的兇手來說,他從這個案件中體會到的是快感,他從一個執行人的角色轉換成了幕後的導演,在後面欣賞著所發生的一切。從作案手法上來看,風扇掛屍案並沒有屠宰場掛屍案殘忍,從其他角度來說他的作案手法在升級,兇手已經不滿足於自己殺人的快感,他生理快感從轉為精神快感。不論是哪一起案件,都有洩憤這個情緒在。”
“再來看7.13案,首先現場過於整潔,其次被害人本身並沒有受到非常嚴重的折磨。從現場情況來看,兇手的目的很明確,不在於洩憤,而在於就是想要他們都死。無論是30年前還是15年前,被害人都是在受盡折磨後才死亡,而我們現在所看到的7.13案顯然不是。他這樣做,完全是畫蛇添足。”
陳局理解了邱少揚的意思,“那你的看法是?”
“7.13案破案的關鍵在於蘇州碼子上面,在風扇掛屍案裡並沒有出現這個標誌,蘇州碼子是屠宰場案件的標誌,警方並沒有對外紕漏案件的詳情,但是不代表就沒有人知道,在警方到達之前,現場就已經遭遇到了嚴重的破壞,有很多人膽子大的人都進入過案發現場。蘇州碼子和放血這兩點和本案的其實在7.13案中並沒有實際的意義,是兇手在向屠宰場掛屍案的兇手致敬。”
“模仿殺人和兇手致敬完全是兩種概念。前者重點在於模仿殺人手法,而後者的重點在於以基於某種行為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