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經紀人(保底第二更) (第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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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鐵桿赫塔費球迷乾脆唱起了“常之歌”的副歌部分,他們不停重複唱著:“常!常!常!”
於是常勝也面帶微笑地向他們揮手致意。
“放心好了,週末的比賽我們一定贏!”
接著他們走到了屬於他的位置上,相對而坐下。
其他人也沒有上來進一步打擾他們,又重新該幹嘛幹嘛去了。
常勝對凱特.格雷西說:“如果我收了老闆的錢,我想我就沒法心安理得享受這一切了。有些東西,和金錢利益無關,凱特。”
凱特.格雷西目光閃爍,保持了沉默。
※※※
這頓飯吃的時間有點久,因為兩個人一直在敲定合同的條條款款。
比如常勝因為自身的脾氣原因,他就特別註明了,凱特.格雷西所做的任何有關常勝利益的事情,都需要向常勝彙報,他只有建議權,卻沒有決定權。他是一個經紀人,但不能大權獨攬,成為常勝的全權代言人。
在報酬方面,雙方談的倒是挺快的。
終於將合同都談完了,這頓飯也吃完了。
結了帳,走出酒吧。
常勝以為凱特.格雷西要回去弄合同,所以便在酒吧門口提出了分手。
沒想到凱特.格雷西卻說:“還不能再見,常。”
“怎麼?”
“你得收留我,常。我沒地方可去了。”
常勝張大了嘴巴,看著對方。
“我的公寓今天到期,我沒錢交房租了,你要是不請我吃飯,我連這頓飯都吃不起了。”凱特.格雷西說的理所當然,臉不紅氣不喘的。“既然你救了我一次,那就救我第二次吧!我知道你是好人。”
常勝愣了半天,然後低下了頭,他認輸了。
好你妹啊!
“你只能睡沙發,而且等你有了錢之後,就得馬上從我這裡搬出去。”
“哇,話不要說得這麼絕情嘛,常……”
“對不起,我可不攪基!雖然你的名字真娘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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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抱歉,忘了設定自動更新了……
另外揭曉答案。最先猜中答案的是大果同學。
是的,沒錯,凱特.格雷西就是貓膩大大的客串!
另外,有人吐槽凱特是女人名字。
其實關於這一點我也給貓膩吐槽過了,不過這名字是貓膩自己選擇的,於是我就只有用了……因此娘炮什麼的絕對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