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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種怎樣的歌舞啊!在青海省大通縣孫家寨出土的陶盆上,我們看到了這樣的場面:五人一組,手拉著手,頭向一邊側,身向一邊扭。他們的頭上,飄著一根東西,疑為髮辮;兩腿之間,則翹著一根東西,疑為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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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這是土家族的擺手舞嗎?這是納西族的篝火舞嗎?這是藏族的打阿嘎嗎?這是維吾爾族的麥西來甫嗎?
也許是,也許不是。
也許,它就是古人一再回憶的“葛天氏之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闋”。[7]
這樣的原始歌舞,一定虔誠而又蠻野,熱烈而又謹嚴。那是先民們在莊嚴儀式上生命活力的體現。據說,樂器是女媧和伏羲的發明。因此,我們完全可以這樣來描述——如醉如狂,神采飛揚,伏羲琴瑟,女媧笙簧。
值得關注的,是兩腿之間那疑為飾物的東西。
沒錯,它應該就是腰飾。但原始人的所謂腰飾,從來就是可疑的。它們往往是一些樹上扯下的葉子,地上撿來的羽毛,或者松鼠和野狗的尾巴,遮蔽性極差,裝飾性極強。人類學的研究表明,這些腰飾還是舞會上專用的,目的顯然是要引起觀賞者和參與者的特別注意。[8]
這可真是欲蓋彌彰。
不難想象,月色朦朧,火光飄逸,瘋狂搖擺飛速旋轉的裸體上,唯獨某一部分有著閃爍不定的珠光,搖曳生姿的流蘇,會給春情勃發的青年男女以怎樣的刺激。
因此晚會的尾聲,恐怕不是齊聲高唱“難忘今宵”,而是三三兩兩走進密林。個別性急的,也許還等不到那一刻。
做愛,以神的名義。
做愛,在神的面前。
這就是遠古的禮樂。它是神的盛宴,也是愛的盛宴。
用不著大驚小怪。在原始時代,飲食和男女,原本就是同一件事情的兩面,同一個目標的兩手。這個目標和這件事情,就是族類的生存和發展。神,當然是贊同的。
這,才是祭祀儀式和篝火晚會的主旋律。
[6]禮起源於祭祀,已成為學界共識。禮字上半部,是一個盛放了玉的器皿,即王國維先生所謂“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觀堂集林·釋禮》)。郭沫若先生更明確認為是放了“兩串玉具”(《十批判書》)。
[7]見《呂氏春秋·古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