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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翊一邊翻炒,一邊安撫眾人躁動不安的情緒。
要知道同等質量下,這蝗蟲的蛋白質含量可以比肩牛肉。
維生素含量更是秒殺龍蝦螃蟹。
前世李翊儘管富可敵國,吃得也大多是什麼“冰糖百合馬蹄羹”、“奶汁魚片”、“佛手金卷”啥的美味珍饈。
可若是心血來潮時,也總是會吩咐廚師給他做一道炒蝗蟲來解解饞。
很快,蝗蟲在油鍋裡已經完全入味。
李翊便提起鍋,將之全部倒入一口大黑鍋裡。
“諸位,誰想先來試試?”
“……”
“……”
此言一出,眾皆默然。
所謂槍頭打出鳥。
或許確實有人願意嘗試嘗試,但之前沒有人吃過,誰都不敢做這第一隻小白鼠。
尤其此前還傳聞有人吃蝗蟲害了病。
要不然魯迅怎麼會說:“敢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都是勇士”呢。
“哈哈哈……”
見眾人無動於衷,李翊反倒笑了。
“既然諸位不願享受這美味,那就恕李某不恭。”
“先行享用了。”
話落,直接伸手抓起一把蝗蟲放進嘴裡。
嘎嘣脆,
肉質鮮美,入口彈牙。
旁邊的侍從正想遞筷子,瞧見李翊吃得這麼香,也只好默默收了回去。
李翊之所以不用筷子,就是為了證明這蝗蟲無毒!
可以放心大膽地食用。
大塊兒吃!
嘎嘎吃!
庫庫吃!
你看我都這麼吃了,不也屁事沒有嗎?
其實,之前的饑民吃蝗蟲中毒還有一點原因。
那就是很多人是生吃,或者只是簡單地煮一下就吃了。
這種吃法,別說是吃蝗蟲,就是吃其他的野生動物也遭不住。
不過也可以理解,畢竟當百姓已經淪落到要吃蝗蟲的時候,就說明他是真的已經餓到兩眼昏花,熬不住了。
當然也就沒耐心再去蒸煮處理了。
而李翊挑選的這些蝗蟲可是正處於發育期,肉質鮮美。
同時經過了大火的高溫爆炒,再多的毒素也都給你燒乾淨。
這……
眾人圍著李翊看“吃播”,尤其他還吃得那麼香。
想不饞都難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