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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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斯·貝克爾——夥同118分局的一個警察——謀殺了本傑明·克里萊和弗蘭克·薩克斯基。殺人並不容易,但他們居然也毫不猶豫地下了手。要是有人威脅到他們的敲詐計劃,他們就會殺了這些人。這樣做根本沒問題。五百萬美元現金足以消除任何負罪感。
但是貝克爾從來沒殺過警察同事。
他皺起眉頭,有些煩躁,看著艾米莉亞·薩克斯和那個小夥子。普拉斯基看上去也不堪一擊。
這種殺人非同尋常。
殺害警察同事,這就等於是謀殺自己的家人。
但是,不幸的事實是,薩克斯和她的同事普拉斯基會毀了他的生活。
所以不用再猶豫了。
他觀察了一下現場。的確,鄧肯的計劃太周密了。這裡有一扇窗子。他朝外看看,十五英尺下方的小巷子很僻靜。他旁邊就是殺手曾經告訴他的那把灰色金屬椅,等他殺了薩克斯之後,就可以用這把椅子打破窗戶。還有一個大的空調通風口,槍擊之後,他只要挪開上面的柵欄,這樣,從現場看來,就像是鐘錶匠曾藏匿其中一樣。
他深呼吸了一下。
好了,是時候了。他必須趕快行動,必須趕在其他人到達現場之前。艾米莉亞·薩克斯派了其他人去大廳檢查,但還是有人隨時會回到這裡。
他掏出.32口徑的手槍,輕輕地往回拉動槍機,確保一顆子彈已經上膛。他把槍藏在身後,慢慢靠近。他盯著薩克斯,看著她在現場四處走動,像舞蹈家那麼輕盈。她搜查現場時,顯得那麼精確、流暢、全神貫注。看上去很美。
貝克爾把自己從幻想中拉了出來。
讓誰先死呢?他思考著。
普拉斯基距離他十英尺,薩克斯則是二十英尺。他倆都背對著他。
從邏輯上來說,普拉斯基應該是第一個,因為他距離更近。但是貝克爾從林肯·萊姆那兒得知,薩克斯是個神槍手。她可以在幾秒鐘內拔槍射擊。普拉斯基那小子可能還沒在行動中開過槍。他可能會在貝克爾殺死薩克斯之後才想到拔槍,但在他拔出槍之前就已經被打死了。
他又深呼吸了幾口。
艾米莉亞·薩克斯無意中為他創造了很好的射擊機會。她從剛才蹲著的地方站了起來,其後背變成了很容易擊中的目標。貝克爾舉起手槍,對準她的脊椎,扣下了扳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