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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殺進遊戲市場的早期,有個廣告,我印象深刻。一個男孩兒炮彈似的彈射出來,拋物線上升,下降,一分鐘後掉進墳墓,這一路上他變換裝束,這一路上他雞雞由小到大再到無。最後一句總結:人生苦短,耍吧(Life is short. Play more)。
人類從繁盛至今,經歷了六個時代:石器時代、玉器時代、銅器時代、鐵器時代、火器時代、電腦時代。我們這撥兒人見證了電腦時代的到來,眼瞅著這個怪胎如何一寸寸長成怪物。像我外甥這樣被電腦化儀器接生出來的一代,平均一週和人類說七八句話,一天在電腦前七八個小時,最崇拜Pokémon。估計到他下一代,小男孩兒出生的時候,做包皮環切,順帶在兩球之間安裝無線網絡卡,802.11Z,1Gbps,全球漫遊,人和人之間不用再說一句話。
我第一次碰電腦,需要排隊。隊比瞻仰毛主席紀念堂的隊還長,輪到了,一個人碰十分鐘。需要脫鞋。男生脫,女生也脫,班花也脫。四月份,倒春寒,班花沒穿襪子,露出鮮紅的指甲,比她嘴唇還紅。
我第一個迷戀的遊戲叫《沙丘》,即時戰略。才7M大小,三方勢力,共27關,斷斷續續,三週通關。那時候,我正在人生的擰巴期,正談大戀愛,總恨祖國形勢一片大好、北京悽風苦雨的時候太少。我愛杜牧,她愛杜丘。我愛孔丘,她愛籃球。我愛司馬遷,她愛唐國強。為了加強共同基礎,我帶她到我家,給她看電腦裡的《沙丘》,她挽著袖子,說,暑假要結束了,這個好玩,給我留著,將來一起打。
後來,和她就沒了後來。後來,我一直等《沙丘》出續集。後來,聽說做《沙丘》的團隊去了西木(Westwood),九五年,出了《命令與征服》(Command Conquer )。在北京買到盜版光碟之後,黑夜和白天沒了界限,宿舍裡一臺老奔騰電腦,我們歇人不歇機器,一週通關。一個月回味,根據遊戲設計漏洞創造各種流氓玩法,比如把炮臺建到敵人家門口。一年在宿舍裡聯網打,用一個偽Modem線連線兩個破電腦,真人一對一,軍旗被奪的下去,換別人。
後來,那個總能把我軍旗奪走的人,娶走了我們的班花。後來,聽說西木被電子藝界(Electronic Arts)買了,又出了命令與征服2。後來,在受虐心理支配下,我開始幹上每週七八十個小時的工作,我的右肩徹底完蛋了,用一個小時滑鼠,就會劇痛,什麼時候轉動,什麼時候嘎吱嘎吱響。我玩不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