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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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人,但是是村子裡的人,她可與村裡任何人通婚。繁衍是生物本能,誰不想擁有自己後代?於是,他們決定共妻,李含瑤便是這個妻子。她存在的目的,便是給村裡男丁生孩子。不過,因為李曠喜歡她,看在李曠是村長之子,李家少族長的份上,村民對李含瑤多有優待。不過,這份優待應該是不包括讀書的,應該是李曠據理力爭,李含瑤才能隨李曠讀書。幼時李曠或許不懂,但等他長大了,喜歡上了李含瑤,自然不願與人共妻,於是他打算和李含瑤在外邊生活,不再回村子。那些村民當然不願,他們都想擁有自己的子嗣,於是因為某些意外,李含瑤不得不回來。而回來,便是悲劇之始。村裡人捉了含瑤,打算直接共妻,如此等李曠回來事已成定局,他不接受也得接受。不想含瑤性烈,堅決反抗,村裡人不知又出了什麼事,改變主意,決定將含瑤獻給河神。這兒有兩處疑點,一是共妻這個主意,和三奶奶抱含瑤回來,哪個是因,哪個是果?是村裡人打了這個主意,三奶奶才從外邊抱回李含瑤,還是三奶奶抱回了李含瑤,村裡人才開始打主意?二是,祭河神時,張靜是活著送給河神的,但聽李曠的意思,含瑤是被村裡人殺死的,這又是怎麼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