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的問題 (第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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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當落筆的時候某些詞句還是會考慮上面的導師們是否喜歡。這些都是小事,雖然自己心裡不是很舒服,可是別人很少能發現,而且不影響到整體的閱讀感,就像穿了一雙自己極度厭惡的襪子上街一樣。不過有時候就會想到我的觀點別人是不是喜歡,或者想把觀點表達得委婉一點甚至會換一個相去甚遠的觀點。
這樣寫作文真的很累。感覺自己如同一個按摩小姐一樣,自己辛苦的同時還要不斷察言觀色考慮客人舒服不舒服。幾場作文比賽下來,一般我的名次是三等獎。不過這完全沒有可以傷心的地方,因為你只要看看一等獎的文章,基本上也是屬於不知所云感情虛假一類。
總之我覺得——
作文是一種獨立於文學之外的東西。除非哪天你學校的《學生須知》也能拿諾貝爾文學獎。
很多人的觀點認為,想寫好文章一定要多看書,成為大師一定要看過很多書。我想,這話肯定是從來寫不出好文章的人說的。這個錯誤的觀點就好比想進國家隊一定要多看球賽一樣。我敢保證我們的國足們在沒有賭球的情況下很少半夜爬起來只為看一場德甲聯賽,因為那是球迷的行為。同樣的,看很多書也只是文學愛好者的行為,可能知道的東西會很多,甚至瞭解很多犄角旮旯裡的作家的寫作風格是什麼樣的,拿過什麼犄角旮旯裡的獎。又好比是電視轉播的球賽裡那兩個什麼都知道胡貧的解說員一樣,看到貝克漢姆一腳傳球就信口說十三年前的某某某也在某比賽上相同位置傳出一個相同的球。真正風光的都在上面踢球呢。
所以,在文學上,學歷越高,看的書越多,到最後能做的只能是個文學評論家。
雖然這樣,我還是建議還沒讀到大學的學生,無論什麼書,能看的還是都要看,因為在那樣的歲數里,看多少都不能算是太多的。
等到我真的寫自己要表達的東西時,我發現學校除了讓我識字以外,初中以上的語文教育,包括無數的名作分析,對我來說沒有任何的幫助。真想寫點東西就不再像上學時寫議論文那樣了,拼命想著要加一點名人小故事或者格言之類的,真正好的文字在說服人的時候根本不需要舉例子玩資料,更不需要名人名言。名人有的是胡說或者是正兒八經說但是說錯了的時候。很多人無論寫東西或者辯論什麼的時候,特喜歡把一個七八個世紀前就死了的人說的一些話拿出來當法律使。
有的人在教訓我的時候喜歡說:孔子說過什麼什麼什麼什麼。孔子是說過,但孔子說過什麼和我要去做什麼或者已經做的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