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節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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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常勝的這一席話,搞得譚維胃口全消,只吃了個半飽,就起身告辭說:“我得走了,馬上要上課——”
常勝看看錶,說:“時間是不早了,我也不留你了,我託你的事別忘了——”
譚維哼哈了一下,就往外走,常勝也跟了上來:“一起走,我也該回去了——”
來到外面,兩人揚手叫了計程車,譚維鑽進車去,發現常勝也坐進來了,他問:“你到哪裡去?同路不同路?”
“同路。”常勝對司機說了B大的名字,司機就把車開動了。
譚維以為常勝又是到B大去談業務的,也就沒再多問。但到了烏衣巷口,常勝叫司機把車停了,掏錢出來付車費。譚維問:“你在這裡就下了?不去B大了?”
“今天不去——”
“那你別管車費的事了,等到了那裡我來付——”
“你付?你付了可以報銷嗎?還是我付吧,”常勝吹噓說,“我這些錢都能報銷的——”
譚維已經猜出常勝為什麼在這裡下了,但為了不造成冤假錯案,仍然問道:“你怎麼在這裡下?”
“我的摩托還停在娜娜那裡——”
他忍不住說:“你怎麼還跟她——搞在一起?上次的教訓——還不夠慘重?”
“你搞錯了,上次應該不關娜娜的事,肯定是那個‘黑牡丹’傳給我的,那女人——騷得很——”
他還沒來得及再開口,出租司機已經把車開動了。他沒想到常勝還在跟娜娜來往,而且還讓他看到,這不又是在給他出難題嗎?上次“艾滋驚魂”的時候,他曾經下過決心,如果一切可以重來,他在第一時間就會把常勝尋花問柳的事告訴謝怡紅。現在搞得好,真的是一切重來了,怎麼辦?告訴不告訴?
幸好那天謝怡紅不在實驗室,告訴不告訴的問題,還沒到火燒眉毛的緊要關頭,所以他先把這事放在一邊,把自己的事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他的這個“自己的事”就是小冰在藍老師那裡做成了一單生意的事。
小冰做成一單生意,當然是好事;藍老師買個保險,應該也是好事。問題是小冰為什麼沒抓住這個機會來拷問他跟藍老師的事呢?這好像不是小冰的破案作風。小冰是走在路上看見一個跟藍老師年齡相當的女人就要扯到他的“舊情人”身上去的,現在她親自見到了藍老師,怎麼不抓住機會審他一審呢?
再說,即便是因為見過了藍老師,神秘感不存在了,所以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