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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你塞我項鍊幹什麼?”
譚申背對著他,大步向前走,說:“送你的,戴著玩兒吧。”
顧方圓低頭看了看那項鍊,發覺果然是一條男士項鍊,純銀的,款式很簡約大方——對譚申而言,也是不小的一筆零花錢了。
那條項鍊顧方圓一度很喜歡,也戴了很多年。
後來,它被他隨手扔到了家裡的抽屜裡,就像他們之間的情誼一樣,再也不見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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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方圓強迫自己從名為“譚申”的記憶漩渦中掙扎出來,他躺在床上,大口、大口地喘氣。
然後想到了一句話:人在年少時,不能遇見太過驚豔的人。
在他拼命追逐譚申的那些年裡,有很多人都說他是“戀愛腦”、“失了智”、“發了瘋”。
但只有他自己很清楚,他根本離不開譚申,他想象不到失去他的生活。
他的要求不高,就是能在想見到譚申的時候見到他,就是能和譚申說上幾句話、吃上一頓飯,就是確認譚申過得很好、很幸福。
即使譚申和別人上床也沒關係,即使譚申不喜歡他也沒關係。
——他只是不想讓他離開他的世界。
——而譚申,似乎也並不是真的想讓他離開。
他記得有一天,天下了瓢潑大雨。
譚申又給他打電話,報了一個酒店名,他說:“顧哥,我要開房,你來給我付房費。”
“我把錢轉給你好不好,”顧方圓躺在柔軟的床上,看著窗外電閃雷鳴,“我不太想出門。”
“不好。”譚申的聲音微微上挑,像是在撒嬌,“我要你親自來,不然我就對那個約來的女生說,我沒有錢,讓她付房費好了。”
“你是想讓她滿世界告訴別人,你是個人渣麼?”
“她或許會因為喜歡我,而替我隱瞞,也或許會像你所說,選擇曝光我。我身敗名裂的話,你不會高興麼,那樣的話,就不會有女生想和我約了。”
“……”顧方圓沉默了半響,最後擠出了兩個字,“地址。”
譚申飛快地說出了地址。
顧方圓連夜打車趕到了酒店,他將一沓現金塞到了譚申的手裡,正想離開,卻被譚申握住了手腕。
“你想幹什麼?”
“顧方圓,我好像很久都沒見到你了。”
“……”
顧方圓掙脫了譚申的手,他喘著氣,說:“我該回去了,你去陪別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