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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放在她的床上。羅絲小姐起床穿衣,當著兩歲的孩子,無須顧忌。不料羅絲小姐赤裸的大腿,穿長襪的動作等等以及一些其它的細節深深打動了兩歲的雨果。半個世紀過去了,這段秩事被堂而皇之地載進了他的回憶錄。
其二,便是不守規矩。自古英雄多無賴:項羽看從他前面過去的秦始皇威風,便指著贏政對他大伯說:“彼可取而代之也。”曹操小的時候,飛鷹走狗,遊蕩無度,他叔叔告訴他爹,他害怕了。後來有一次遇見他叔父,他就裝出個怪臉,說自己中了惡風。叔父告訴他父親。父親馬上把他叫來一看,好好的呀,他就勢向父親訴苦:“我沒有中風,只是叔父不喜歡我。”以後,他叔父再說他什麼壞話,父親都不再信了,至於朱元璋更是從裡到外的地痞,野廟的花和尚,“半部論語安天下”的蔣介石是如假包換的流氓。守規矩的人倍受讚揚,破規矩的人萬古流芳,歷史只記住大壞蛋,殺人狂,只記住血流成河的興亡。
歷史的陶輪旋轉至今,十條的中學生守則變成二十七條校規,再衍成最新的五部四十條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照這樣下去,我們會被限制邁門檻必須先用哪隻腳的。
樹大了招風,豬肥了被宰,規矩多了難免是要被破的。麥克阿瑟說過:“只有違反紀律,才能讓你出名。”不犯錯誤的學生,有時就象沒有過禁書的作家,沒打過離婚的演員,名頭絕不會響亮。學友們嘴上不說,心裡認為你沒有長開,還是個雛兒。
所以,闖禍的學生有一種近似英雄的榮譽感,跟“表揚”搭配的動詞,作學生的卻用“遭到”。逗女孩子是開胃話梅,犯點小錯是業餘愛好。
可是前天操場上的現場演出(現演),我盡了最大努力,也輕鬆不起來。
向前面走去的時候,我把周圍的人想像成被我檢閱計程車兵,可邁起步子來覺著自己就是不像拿破崙。我又把自己想像成仁人志士,這樣在麻木不仁、不覺醒的阿Q們的注視下,伴著我的“戀人”,走向斷頭臺,又有革命又有愛情,多好。可就是覺著旁邊的“她”不應該是她,哪怕是茹亞,哪怕是黃根兒。
站在前面,我才明白什麼叫眾目睽睽。背對著這幫長眼睛的人,我知道他們在看我,因為後背冷熱不均,後項,強間,腦戶,靈臺,至陽,魂門幾處大穴熱得出奇。“目光如刀”,如果“如”換成“是”,我就被刀子戳得可以用來淘米了。我真氣憤,多好的天呀,一群群養得象雞一樣的鴿子,分不清黑白的雲,他們為什麼不看呢?
“你是不是覺著咱倆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