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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間的兩張床拼到一起擠五個人住,在城樓上玩“真心話大冒險”直到太陽昇起來……
“他有點,有點……怪。”Z謹慎地說。
那時候校內網初創,每個使用者都是實名。我回到宿舍,忍不住在搜尋框輸入了“萵苣”的名字,意外地發現他早就向我發出過加好友的申請,差不多就在我透過Z的好友申請的當天夜裡。
我大概猜到了是為什麼。
我透過了他的申請,一覺醒來,“萵苣”給我的每一篇日誌都留了言。
大學二年級的我從沒想過自己有天會專職寫作,過剩的表達欲都傾瀉到了校內日誌裡,但礙於看日誌的都是生活中的同學,我實在羞於描摹自己的真情實感,所以大部分文章都是搞笑的日常段子,偶有傷感也妥當藏好,至多在某些句子裡露出一個線頭。
“萵苣”準確拽出了每一個線頭。
表達欲旺盛的人都渴望被理解,我也不例外,於是沒洗臉也沒刷牙,也沒有故作矜持,老老實實地坐在書桌前,回覆他的留言。
和“萵苣”的筆談很舒服。他敏感卻不酸腐,體察得到字裡行間和言外之意,卻並不會直愣愣地戳破;他很喜歡講自己的事,細細碎碎,有時候乍一看和日誌的內容毫無關聯,讀著讀著,我突然就回憶起在寫下這篇搞笑的日常故事之前,我經歷了怎樣沮喪的心情。
我從前往後一條一條地讀,最後一條,自言自語似的,他說,出來唱K吧。
就在這時候Z給我發簡訊說有朋友組局去“17英里”唱歌,你要不要來。
我學生時代一直對KTV喜歡不起來,大多數情況都坐在角落給別人鼓掌,一旦被指著說“去點歌啊”就頭皮發麻。後來工作了才漸漸明白KTV的好玩之處原來是可以喝酒和玩骰子的啊。
但當時我痛快地答應了Z。不出所料,在包房裡第一次正式見到了“萵苣”。
他笑眯眯的,非常自然地過來坐在我身邊,好像我是他認識很久的朋友一樣,極大地緩解了我的尷尬。包房裡大部分的人我都不認識,萵苣催促他們點歌,和他們開玩笑,偶爾因為切了他們的歌而被滿場追著打,但最後,一定會坐回我的身邊。
他上一秒鐘朝唱歌的人喊話“跑調啦”,下一秒突然轉過來和我講,“你初中時候很受歡迎啊”,不等我反應過來,他又朝著場中某個姑娘大喊,“這首你和小周唱,快快快!”
他一直叫Z小周,因為覺得他唱周杰倫很好聽。
螢幕上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