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4章 牽連,案中有案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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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氏。田氏生有兩女,均在十五歲上嫁了人,嫁去的便是淮南道的人家。
田氏四十多歲時生病死了,徐寧續絃,娶的卻是田氏的幼妹。
這幼妹小田氏,雖比田氏的兩個女兒大不了幾歲,卻是她們的親姨。
這個親姨,給徐寧又生了一個兒子,但兒子出生沒多久,徐寧便疾病纏身,於是就讓內弟田生幫他打理家業。
這個田生,是田氏的幼弟,因為命格與父母犯衝,從小就養在姐夫徐寧家裡,是由徐寧照看長大的,對待這個小舅子,就像對待自已的親兒子一樣。
幾年後,徐寧病逝了。
此時,他的兒子只有四歲,女兒也嫁了人,為防旁支搶奪家產,徐寧便立下遺囑,家產由內弟田生繼承,但田生要改從徐姓。
等徐生年邁將逝時,再將家產的一半,傳給自已的兒子。
老徐這麼想本也不差,本家雖然覬覦他的財產,但是在自已得不到的前提下,對於外姓人佔有他的財產,更不能容忍,這就成了監督他財產執行的有力人物。
而田生是他從小養大的,本就感情深厚,情同父子。自已的親生兒子又是他的親外甥,自已的妻子小田氏又是孩子的親生母親,怎麼也能保障自已兒子長大成人後依舊富甲一方。
但是沒多久,遠嫁淮南的兩個女兒便回明州申冤,她們所告有三:
一、父親徐寧,是被繼母小田氏和舅舅田生害死的;
二、舅舅田生從小生活在徐家,他的三妹小田氏卻是後嫁到徐家。這對兄妹自幼分離,長大重遇後,居然違揹人倫,發生了關係。
三、她們有理由懷疑,她們的幼弟,也不是父親的骨肉,而是田生與妹妹小田氏的孽種。
轄內竟然發生了這樣的事情,風化、人倫、命案……
一時間立即引起了整個明州的熱議。
明州府判官接到狀紙不敢怠慢,立即嚴查此案。
經查,田生改姓徐生後,被徐府上下尊稱為徐員外。而他的胞妹小田氏,在徐府仍被稱為大夫人。
徐員外和小田夫人,在許多不知就裡的百姓眼中,確實視他們為一對夫妻。
至於究竟有沒有姦情,坊間傳說不一。
明州府判官一番調查,找到兩個關鍵證人,一個是徐府丫環,一個是城裡藥鋪的夥計。
那丫環說,徐寧病重期間,小田氏親自侍藥,她曾幾次看見小田氏在煎藥過程中,往郎中抓來的藥物中摻放了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