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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恩的奸黨?敢問霍大人,若想借此定奸黨罪,莫非有羅網株連之意?”
聽到這裡,眾人看向霍韜的眼神都有點異樣。
混廟堂的人,遇事寧可多琢磨,也不能少琢磨,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難道霍侍郎真的深藏不露,有借馮恩案黨同伐異之心?
秦德威最後做了個總結性發言:“總而言之,不是上書言大臣德政,也稱不上奸黨罪,並不適合引用大明律這一條。
霍大人如果強行以此論罪,那就是莫須有一樣的冤案,筆下還請三思。”
太專業了!很多人忽然產生了莫名的思緒,要不要先給秦德威下個訂金?
朝堂風雲動盪,嘉靖皇帝這個人又喜歡整活,大家都沒多少安全感。
萬一有哪天也成了階下囚,不就能用上了嗎?
廷鞫秉筆霍韜深深的蛋疼,他剛才提出一條死罪,並不是真要處死馮恩,而是為了讓自己脫身。
他的思路是這樣的,先弄出個死罪來議論議論,相當於漫天開價。
然後其他人發發言,討價還價,最後定一個僅次於死罪的判刑,比如杖刑然後流三千里充軍。
這樣一方面可以糊弄皇上說,自己本想弄死馮恩,但其他大臣不許,最後博弈出一個僅次於死刑的苦刑。
另一方面可以糊弄公眾輿論,是皇帝非要弄死馮恩,而自己保住了馮恩的命。
沒想到在秦德威嘴裡,自己這“漫天開價”就跟紙糊的一樣,三言兩語就把罪名消除了。
如果有可能,霍侍郎真想掐死秦德威,丟到旁邊金水河裡去。
忍住!自己的真正對手並不是秦德威,而是夏言和王廷相!
這麼作死的人,一定會有破綻的!人在作,天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