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斂財的工具,難怪遼前和山陝兩地,國朝調撥這麼多錢糧,可所取得的進展卻這般遲緩。
若建虜還算難以對付的話,那流賊算什麼?”
“現在說這些事情,沒有任何的意義。”
李邦華擺手說道:“等回到京城後,本官要向陛下諫言,將推行到薊密永三協、遼前等處的糧餉制度,落實到山陝兩地來。
寧可在軍機處這邊,多增補些參贊大臣,叫四衛營等天子親軍,負責押運糧餉,也斷不能再經地方之手了!”
先前在李邦華的心中,對崇禎皇帝的一些決定,是有著意見的,是有著不同看法的,認為這是在破壞國朝的體制。
但是宣府鎮和太原府的經歷,徹底扭轉了李邦華的看法,若國朝是不平靜的,那大明地方官府,在某些地方是過分到極致的。
甚至李邦華都能聯想到,為何山陝一帶的流賊之勢,會表現得這般迅猛,實則是地方官府做的太過分了。
跟這樣的人,一同為官,李邦華心中感到羞恥。
但是現在問題出現了,他這個軍機處大臣,兵部左侍郎,所能做的事情,就是在穩定局勢的前提下,儘量把自己所看到的事情做好,不叫不法風氣橫行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