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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期間,雙方都不得在外與第三人間有不清不白的關係,否則對方有權提出解釋協議取消協議的權力。
協議自簽訂時期內即生效。
我看了一下這份簡易的協議,簽下了字,覺得荒唐且可笑,這也只有學文科的溫安年這種男人能想的出來。
協議一式兩份,我和溫安年簽名之後,各自存一份。
“這下你總放心了吧,不用怕我騙你了吧,待會警察來,你自然要照實說,那晚究竟是怎麼回事,你自己一五一十的牢牢實實告訴警察,你要是從中搗鬼,你可別怪我!”我握著協議對溫安年說。
他不耐煩地皺眉,說:“我知道了,你煩不煩,你都和我說了多少遍了,你放心,我該怎麼說我清楚得很,你自己準備準備復婚的事吧,和你媽說一聲,她老人家也好有個心理準備,還有你晚上打個電話給我爸媽,還有我公司的領導,就說我們要復婚了,我們和好了。”
我捏著協議,暗罵他的手段真是夠卑劣,我就是他的棋子,我說:“溫安年,你事情安排的還真緊湊,我懷疑我就是你用來挽回名譽和親情的工具。”
“你說得對,你本來就是,其實我應該對你不薄的,起初秦湯湯和你有爭執,我還有些護著你的,不過自從我看到你懷孕的事,我就對你徹底失望,你也不過是和我一類人而已。你也同樣背叛了婚姻,早就有人勸我導遊這職業的女孩子會不穩定,我還那麼的相信你,結果呢?你和秦湯湯不都是一樣的欺騙我!”
他的口中,我和他還有秦湯湯是屬於一類人的。
是啊,我也後悔我不該那最後的一次和他發生關係,我沒有把持住,我沒有做好安全措施,我懷了他的孩子,我還不能打掉,不能打掉且還不能告訴他孩子的父親是他的這一真相。
經歷這些事,我對溫安年有了改頭換面的認識,曾經學生時代的純真溫安年死了,現在的是個惡魔,他自私他愛的只有他自己和他爸媽!
倘若讓他得知這個孩子是他的親身骨肉,而我和他離異,那他是一定會不擇手段的展開一場奪子大戰的,所以,不能讓他清楚這個事實。
寧願揹負紅杏出牆的罪名,也要保住我的孩子在我身邊。
這個孩子,來得太不易了。
也就是因為溫安年,這個孩子幾次差點就沒了。
我有時也在想,等孩子大了,有十八歲的時候,我要把孩子帶到溫安年的面前,那時候他已是快五十歲的人了,我要指著孩子告訴他,溫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