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不能虧待自己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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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
“表叔,陸東平跟我說搭夥這個事情了,我也不是太懂這個,這個,飯我也吃了,我們是不是該說說每天的口糧問題了。我是拿口糧過來還是直接給錢和糧票?”
陸明江看她的眼神有點複雜,覺得她有點太主動了,好像生怕他們家不說這個口糧問題似的,感覺奇奇怪怪的,跟以前那些知青有點不一樣。
“這個看你方便,你覺得拿糧方便就拿糧,拿錢方便就給錢。”
那當然是給錢方便一些,但是她不能這麼說,她不能叫人知道她有錢。
她媽媽說了,財不露白,越是有的東西就越該低調,張狂是因為匱乏因為貧窮,然後擁有一點點之後就沾沾自喜,那種通常都不會有好下場。
她臉上有點糾結:“我上次在劉會計那裡買了一百斤玉米,吃了半個多月,還剩下不少,到時候都拿過來,稱一下有多少算多少吧!然後看看能抵多久的口糧,剩下的就給錢和票。”
陸明江點頭:“也行,那就先拿糧食折,既然是搭夥,我們就把話說的明明白白,免得以後鬧矛盾不好看。家裡主糧就是玉米,偶爾也吃米麵,但是那是少數,菜就是家裡醃的鹹菜,自留地裡面那些菜,有啥吃啥。你飯量小,一天兩頓飯,拿糧食抵一天就一斤半糧。要是給錢和票,我們這交公糧玉米是九分四一斤,大米是一毛三四一斤,吃大米和麵的時候不多,合起來你一天給一毛錢,然後給二兩糧票就行了。”
溫婉在心裡飛快的算著賬。
她那少說還有八九十斤玉米,這樣算差不多能抵兩個月。
給錢的話一毛錢一天,一個月也才三塊錢,這個完全不是問題。
糧票她來的時候帶了幾十斤的全國糧票,也能用好久。
最後的結果就是,搭夥果然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能花點錢讓自己過的舒服一點那就儘量花錢,不能跟自己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