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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婦,是陸東財自己挑的,她也很滿意。話不多,但是勤快老實。
可這過日子吧,它不是光勤快老實它就能成的,得會來事,心寬眼也得寬才行。
陸東財早兩年結婚,當時她就是按著陸家咀這邊的風俗來的,房子,能住開就不可能重新起。家裡的收入就是年底能多出來的那點工分算出來的,那點錢,一年到頭要吃鹽,要打煤油,要買洋火,嚼用都不夠。
陸東城每個月倒是都會寄錢回來,但是高秀蘭跟陸明海都門清,三個兒子都是一樣的,沒道理去拿老大的錢給老二娶媳婦。
他們在家就是窮一點,可陸東城一個人在外面,這點錢是流血流淚換來的,不能亂用。
李來英跟陸東財結婚那會兒高秀蘭就根據家裡情況給扯了四尺布,割了兩斤肉,算是很闊綽的聘禮了。
這邊還給彈了一床新棉絮,打了一口紅漆大木箱子,也算的很正式的把人娶回來的。
過門之後大方向上還是挺好的,就從陸東城和盛夏回來結婚就開始不對勁了。
高秀蘭起初還沒注意,但是一個人心裡有情緒時間久了那是會變的,高秀蘭又不傻,久了又怎麼能看不出來。
她也沒給盛夏多少,一樣的四尺布票,一床被子和一口箱子,其餘的都是兩人自己置辦的。起房子的錢也是陸東城寄回來的。
話她當時都當著兒子媳婦的面說的很清楚明白了,但是這人一旦鑽進了牛角尖,旁人說的再明白有什麼用?
看著陸東城跟盛夏結婚住的是新房子,穿的是新衣裳,熱熱鬧鬧的,這就有了比較。
跟倆人比就算了,畢竟兩人在家也呆不了多久,年後就走了。這一走,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總之時間一長大概心裡又緩和一下了。這緩和沒多久,陸東平跟溫婉又結婚了,弄的氣派的,這又眼熱起來。
生孩子,高秀蘭撿著該準備的都給準備了,她不高興,拐彎抹角的在屋裡跟陸東財鬧。
為了家裡和睦,高秀蘭又給了她四尺布票,還給了她兩塊錢。錢就不說了,那布還是陸東城頭年從部隊上寄回來的,她原本打算湊一起,到年底看看能不能做身襖的。
布票和錢給了,倒是挺實在,去供銷社全部都用了,扯的布高秀蘭也看了,確實是挺軟和的,給剛剛生下來的孩子做衣裳再合適不過。
可她這心裡就是不舒坦。
他們是山裡人,山裡人山裡人的過法,這年月,別說孩子剛剛生下來,就是長到十五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