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節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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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夜晚,安潔有點睡不安穩,老想著明天要到DR.CANG家裡去的事。她不知道明天會不會在那裡碰見崔靈或者他老婆,但她決定要有備無患,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把那兩個比下去。DR.CANG的老婆她不怕,因為三十多的女人了,再怎麼打扮也不能跟二十多的女孩比。就算他老婆青春不老,但DR.CANG正在跟老婆鬧離婚,想必也是百看不順眼了。
但對於崔靈,安潔就沒什麼把握了,崔靈還不到三十,又很會打扮,要想把崔靈比下去,不下一番功夫是辦不到的。
她花了很多心思計劃明天要穿的衣服,想穿得既美麗又大方,給他來個一穿驚人,而又不至於讓木亞華看出她在為他打扮,套用那個誰的名言:“最高層次的打扮是精心裝扮出的漫不經心。”
她知道自己平時留給DR.CANG的印象一定是不漂亮的,因為她平時上課不好意思打扮,班裡同學都穿得很隨便,她也入鄉隨俗地穿一些很CASUAL的衣服。從國內帶來的收腰長大衣、薄呢的裙子和羊絨衫什麼的,都沒機會穿。即使班裡同學都打扮,她也沒這個條件,因為她得在外面等校車,穿太苗條了會凍死。
木亞華搬到她這裡之後,就把以前在學校停車的許可證退掉了,因為她這裡離學校比較近,有校車坐。木亞華現在是一個人的獎學金養活兩個人,手比較緊。
木亞華在離婚協議中要鍾新每月付給女兒一千美元的撫養費,鍾新不幹,說在美國養一個孩子根本不用那麼多錢,上學是免費的,連在學校吃飯也是免費的,哪裡用得著一千塊?我只是個博士後,又不是百萬富翁,給你一千,我還怎麼活?
木亞華說如果你不願付這個錢,那你就放棄探視權吧,我一分錢都不要你的,你也不要來打攪我們母女了。
鍾新又不幹,說你沒權力取消我的探視權,就像你沒權力割斷我們父女的血緣關係一樣。
兩個人在這個問題上不能達成協議,但兩方又都不願去法庭打官司,鍾新不想離婚,木亞華怕法庭不肯取消鍾新的探視權,所以都不起訴離婚。但鍾新賴著不付小華生活費,說要他養孩子就把孩子送回他家去,木亞華就抗著不讓他看孩子,說要看孩子就每個月帶一千塊錢來看。現在這事處於僵持狀態,木亞華的全部收入就是獎學金,於是一切從簡,開車上學的奢侈就免掉了。
木亞華不開車上學了,安潔也就沒車坐回家了,現在上學來去都是跟木亞華兩人步行去坐校車。上面穿著毛衣、棉茄克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