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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崔靈的男朋友還會唱英文歌曲,安潔曾把木亞華有關EnriqueIglesias的話對崔靈說過,說很多女人都說如果有誰在她們耳邊唱那首HERO,她們為他死都願意。崔靈不以為然地說:“那有什麼?我的男朋友就在我耳邊唱過那首歌。”
安潔不相信:“那首歌是英語的呢——”
“英語的怎麼啦?我男朋友在美國呆了這麼多年,難道還不會唱英語歌?”崔靈為了證實男朋友唱的就是安潔說的那首,還隨口唱了幾句:
WouldyoudanceifIaskedyoutodance?
Wouldyourunandneverlookback
Wouldyoucryifyousawmecrying
Wouldyousavemysoultonight?
WouldyoutrembleifItouchedyourlips?
Wouldyoulaughohpleasetellmethese
Nowwouldyoudiefortheoneyoulove?
Holdmeinyourarmstonight?
安潔聽得目瞪口呆,佩服得五體投地。她以前看到聽到的二奶故事,都是男的一把年紀,腦滿腸肥,乾的不是餐館老闆這樣油膩膩的行當,就是在商場上坑蒙拐騙的,發了一點不義之財,就嫌棄自己的糟康之妻,在外面金屋藏嬌。但崔靈說過她男朋友才三十多歲,研究生畢業,所以她以前一直沒覺得崔靈的男朋友是已婚男人,但現在聽烏鋼這樣一分析,又有幾分相信了。
烏鋼的推理似乎揭示了一個真理:有錢的就是已婚的,未婚的就是沒錢的。既然崔靈的男朋友送得起敞篷車,那就一定是已婚的。安潔搞不明白的是:到底是已婚了才能賺到錢,還是賺不到錢的才會未婚?
這是不是在告訴人們,女孩子應該等到男人成功之後再嫁他們呢?嫁早了,不是陪著他們掙扎一輩子,就是等男人成功的時候,女人變成了黃臉婆,被年輕的小妞後來居上了。但是男人好像都等不到成功就娶了,所以女孩子遇到的都是已婚的成功人士,最後就只好做第三者了。不過第三者的下場好像都不太好,不是那男的拖著不肯離婚,就是離婚再娶之後又有了第四者,或者就像她姨媽一樣,丈夫的前妻不斷地來找麻煩,想想就心煩。
安潔有時想把姨媽的故事講給崔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