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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天條難,豐富神仙們的精神世界總歸簡單吧。”譚昭眼睛一眯,隨口道,“雖然天條禁止仙凡相戀獨斷專行了些,但楊兄,說實話,如果是我,我也會這麼做。”
楊戩悶頭喝酒的手一頓,倒是並沒有放下,只道:“為什麼?”
“你知道人間是怎麼修訂律法的嗎?”譚昭比劃了一下,“只要是人制定下來的法律,都會帶一些偏向性,但一條律法在人世間的正面影響大於負面的,它就已經是一條成熟的律法了。”
“沒有什麼律法,能帶給所有人百分百的公正,能做到相對公正,就非常不錯了。”譚昭覺得自己這酒,可能喝得有點兒上頭了,否則怎麼什麼話都敢往外講呢。
但,管他呢,今朝有酒今朝醉嘛。
楊戩的酒杯早就已經放下了:“所以你認為,仙凡禁止相戀,其實是一條合格且成熟的天條?”
譚昭卻並沒有點頭,這問題帶著坑呢,他可還沒醉:“你心中早有定論,不是嗎?若此天條廢立,仙凡通婚,先不說後代繁衍的問題,天庭與人間距離拉近一事,便能搞得天上地下大亂了。”
自是如此,所以從前,他才會義無反顧地接下了天庭司法天君之位,他自己就是仙凡相戀生下的半仙,而他少年時多艱辛,天庭人間都沒有他的去處。
他和妹妹相依為命,不知度過了多少艱難險阻,他以為妹妹同他是一樣的,卻沒想到給予他最重打擊的,就是相依為命的親人。
愛情,就這般重要嗎?可以無視親情,無視天條,只顧自己嗎?
數百年以來,他從不放過自己,也從未被別人放過,卻沒想到第一個明確表示他沒錯的人,是一個認識尚不足半年的凡人。
此人來歷非凡,眼界奇特,滿身都寫著破綻,可卻無弱點可擊。
“你說得沒錯,天條是面向所有神仙的,不是針對極個別的神仙,但神仙戀慕紅塵,寧願違逆天條,如此下去,天條不過名存實亡。”作為司法天君,楊戩其實非常懂這個道理。
“那就再改進唄,從人變神仙難,從神仙變人卻非常簡單,有舍才有得,這天底下想要魚與熊掌兼得的人,墳頭的草都三米高了。”
“……”這比喻,真是振聾發聵了。
聽了一番某人亂七八糟的搞事宣言,司法天君莫名被洗腦,上天庭搞事去了。而某人拍拍手,收了酒罈,又單手翻回房間,倒頭就睡,這一日,可真是神仙都羨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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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居就像陶淵明的詩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