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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了小鎮給河伯娶親這遭事,河伯就會回河裡去了,估計也打不了什麼交到,想到這裡,譚昭的態度終於平和了起來:“隨便你怎麼叫吧,能仔細說說你娶媳婦這件事兒嗎?”
“什麼娶媳婦,小神還是黃花大河伯呢!這都是汙衊,大俠你可要相信小神啊,小神也是受害者啊!”河伯當下就急了,嘴皮子甩得飛快。
譚昭眼睛一眯,心裡又有些不爽了:“哦?那我怎麼聽說你頭一回娶親,是因為死了媳婦不高興發大水呢?”
河伯當即義憤填膺:“這是汙衊!那是天庭施下的懲罰,小神若是敢因一己之私為禍人間,如今焉還在啊!”
涇河龍王的前車之鑑,可都放在那兒呢。
“來喝杯水,我相信你。”譚昭眼睛一轉,忽而道,“你說,這是天庭施下的懲罰?”
河伯欣喜地接了茶,點了點頭:“這原也不是什麼私密事,那隆興鎮的百姓做了錯事,以致招來天譴,該是因為一冤魂下地府告狀,地府核查確有此事,故而如此宣判。”
“原本定的幾年?”
“三載。”
“那截你香火的,是什麼來頭?”
“是個野神,似乎受了什麼傷在隆興鎮養病,蠱惑了一個巫祝替他發聲,小神同他交過幾回手,他很厲害。”河伯道。
“受了傷還打不過?”這河伯有點菜啊。
河伯被未來老岳父質疑,當即據理力爭:“那野神警惕得很,從不下水與小神鬥法,河伯的法力在岸上,能發揮的不足五成。若是在水裡,小神未嘗沒有一戰之力。”
倒是非常狡詐,野神其實也有分好壞的,沒有天庭封正的神都是野神,有些野神受村子供奉,就會選擇庇佑村莊,但有些則不然,即便一開始許已好處,到最後只會連本帶利地收回。
譚昭忽然問了一個不太相干的問題:“在沒發大水之前,隆興鎮富裕嗎?”
河伯想了想,他也不過來了十年,倒是記憶清晰:“就普通往下的水平啊,餓不死,但絕沒有現在這麼好。”
“怎麼個好法?”
“田地每年都大豐收,偶爾還會有商旅路過,那些走南闖北的客商出手爽快,很受鎮民歡迎。”當然河伯也知道,這些都是村民去求野神求來的。
有求必應的神仙,自然信眾的信仰非常深厚。
譚昭嘖了一聲,反問道:“你就從沒想過,他能以你的名義偷取香火,他的真身是什麼?”
河伯一楞:“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