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節 超越故鄉 (第10/17頁)
莫言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歷比身體的經歷更為重要。作家在利用自己的親身經歷時,總是想把自己隱藏起來,總是要將那經歷改頭換面,但明眼的批評家也總是能揪住狐狸的尾巴。
托馬斯·沃爾夫在他的傑作《天使望故鄉》裡幾乎是原封不動地搬用了他故鄉的材料,以致小說發表後,激起了鄉親們的憤怒,使他幾年不敢回故鄉。托馬斯·沃爾夫是一個極端的例子。諸如因使用了某些親歷材料而引起官司的,也屢見不鮮。如巴爾加斯·略薩的《胡利婭姨媽與作家》就因過分"忠於"事實而引起胡利婭的憤怒,自己也寫了一本《作家與胡利婭姨媽》來澄清事實。
所謂"經歷",大致是指一個人在某段時間內、在某個環境裡幹了一件什麼事,並與某些人發生了這樣那樣的、直接或間接的關係。一般來說,作家很少原封不動地使用這些經歷,除非這經歷本身就已經比較完整。
在這個問題上,故鄉與寫作的關係並不特別重要,因為有許多作家在逃離故鄉後,也許經歷了驚心動魄的事。但對我個人而言,離開故鄉後的經歷平淡無奇,所以,就特別看重故鄉的經歷。
我的小說中,直接利用了故鄉經歷的,是短篇小說《枯河》和中篇小說《透明的紅蘿蔔。
"文革"期間,我十二歲那年秋天,在一個橋樑工地上當小工,起初砸石子,後來給鐵匠拉風。在一個陽光明媚的中午,鐵匠們和石匠們躺在橋洞裡休息,因為腹中飢餓難捱,我溜到生產隊的蘿蔔地裡,拔了一個紅蘿蔔,正要吃時,被一個貧下中農抓住。他揍了我一頓,拖著我往橋樑工地上。我賴著不走,他就十分機智地把我腳上那雙半新的鞋子剝走,送到工地領導那。捱到天黑,因為怕丟了鞋子回家捱揍,只好去找領導要。領導是個猿猴模樣的人,他集合起隊伍,讓我向毛主席請。隊伍聚在橋洞前,二百多人站著,黑壓壓一。太陽正在落山,半邊天都燒紅了,像夢境一。領導把毛主席像掛起來,讓我請。
我哭著,跪在毛主席像前結結巴巴地說:"毛主席……我偷了一個紅蘿蔔……犯了罪……罪該萬死……"
民工們都低著頭,不說。
張領導說:"認識還比較深刻,饒了你。"
張領導把鞋子還了。
我忐忑不安地往家。回家後就捱了一場毒。出現在《枯河》中的這段文字,幾乎是當時情景的再現:
哥哥把他扔到院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