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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大媽因他不錯的態度戒備稍緩,但和消防員一樣第一時間懷疑他的身份,旋即眉頭一皺,說:“不對,1102住的是個律師,我見過一兩面。”
王斐解釋:“我是戶主,潘律師租了我家房子。”頓了下,又在大媽質疑前道:“房子是從我奶奶那裡繼承,合法的。”
“哦,哦。”大媽有些尷尬地應了兩聲,才錯開話題回應他先前想了解的情況:“爆炸發生的時候是飯點,小區沒什麼人走動。我早上帶孫女出去練舞,回來晚了些,我上樓做飯,讓她倆在樓下玩一會,沒想到你家發生爆炸,她倆剛好就在這邊,幸好玻璃砸下來的時候有個年輕人路過,護住了我孫女。”
而後大媽又將那名年輕人的傷勢說了說,似又想到什麼,補充道:“那年輕人可能是來見女朋友的,懷裡還抱著捧玫瑰,我想留他吃飯他都沒肯,急匆匆就走了。”
手腕受傷+玫瑰花,王斐可以確定是裴栩。
原以為最初兩次見面他對裴栩的定義已經是一株帶刺的玫瑰,且刺嘎嘎粗的那種,沒想到裴栩還是個見義勇為的好青年。
“可惜那年輕人沒要紅包,也不肯留聯絡方式,我兒子回來肯定要念叨我沒好好謝人家。”大媽嘆氣。
王斐莞爾:“您就當他是做好事不留名的無名英雄吧。”
確定沒有其他路人被誤傷后王斐也放了心,接下來的事他就全權交給郭陳晴處理。
另外,裴栩手腕受傷,會不會影響他拉小提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