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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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親密戰友,得一起喝點兒才行啊。”
“這麼好的日子,喝點酒怎麼了?”
俞書在旁邊急得滿頭大汗,然後一邊幫程越擋,一邊給自己斟酒,很仗義地說:“阿越是真的感冒了,要不我替他喝酒吧。”
雖然不是藝人,但俞書也長得很好看,是非常受老男人歡迎的那一款,他話音剛落,導演就眼睛一亮,對俞書說:“那,小俞啊,你先和劉總喝一杯。”
程越都驚了。
這個團隊是怎麼回事?明明工作是在認真做,一直以來的電影質量也非常有保證,可沒想到,私下居然是這麼沒有下限的。
程越有點生氣。
俞書作為經紀人站出來給程越解是應該的工作,但更是仗義,程越看了俞書可愛的小圓臉,心裡老父親的憐愛頓時洶湧了起來。
他向來看不慣自己罩著的人受氣,於是立刻就抬手,按下了俞書的酒杯,“啪”的一聲,酒杯落在了桌上。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程越的臉上,然後又看著他手裡的酒杯。
柏良籌的笑容放大,滿臉都是志在必得,等著程越走過去和他敬酒。
但程越只是平靜地看著他,然後用手機開啟了錄音,再將手機放在桌上。
所有人都一頭霧水地看著他,他就平靜地說:“《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
眾人一愣,互相看了幾眼,導演望向程越,道:“阿越,你這突然說的是什麼呢?”
程越道:“是這樣,要是我吃了頭炮,然後大家勸酒導致我出了什麼事情,諸位鐵定要承擔民事責任的。另外,根據《刑法》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來看,勸酒者如果應當知道對方有不能喝酒的情形,如我這樣吃了感冒藥的,仍堅持勸酒,就屬於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危險性,但由於疏忽大意而實施了,是過失犯罪,其行為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當然,要構成刑事犯罪需要很比較完整的證據,所以我這兒錄音呢,方便事後取證。那麼現在大家就把剛才勸酒的話說一遍?”
這話說完,全場突然寂靜,所有人都滿臉震驚地看著程越。
原本只是個不乾淨的潛規則事件,怎麼突然就說起了刑法,上升到了社會新聞事件的範疇。
程越依然非常淡定,甚至還有害羞地說:“不好意思,我是不是說的太正經了?那要不這樣吧,我這還有一大盒頭炮呢,咱們一人來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