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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穀鳥叫的那一瞬間》、《天堂裡的對話》等等的殘雪初期小說,充滿了那樣“奇蹟”般的體驗和盼望它來臨的期待。她說“對我來說,靈感不是一閃念,而是我總在靈感之中”。在“一種強烈的意境”中追隨比自己先行的語言的那種詩一般的創作,給她帶來了無限的喜悅。毫不吝惜地將已知的自己讓位給潛在的不可知的自己,這種全新的意境對作家殘雪來說是絕對的要求。只有超越日常意識,超越自己的意圖所表現出來的東西,才是她真正想要寫的東西。她斷言:“知道要寫什麼而寫出來的作品是庸俗的作品”。漸漸她開始隨時能夠進到她自己叫做“入定”的那種強烈境界中。可是這種雖然確實是在自己的內部產生,但卻比自己先行,有時不花半年時間就不能追趕上的小說,深深地使作為讀者的殘雪感到困惑。
像池內紀氏在《卡夫卡的寫法》中指出的那樣,卡夫卡也承認對他來說是為數極少的得意之作的《判決》是變成了與自己的意圖完全“不同的東西”,而且他也在日記中寫到,除了“肉體和靈魂像這樣完全解放”的寫法之外,自己不能再用別的方式寫了。另一方面,他覺得自己的小說不可思議,埋頭於解謎,給戀人菲麗絲的信中這樣寫道:
你在《審判》中發現什麼意思嗎?就是說發現直接的、合理的、有脈絡的意思嗎?我沒有發現,裡面的事也不能作任何說明。但是,其中有許多奇妙的事情。請看姓名!……Georg與Franz是相同的字數,“Bendeman”是由bende與man構成……Felice和Frieda是相同的字數,而且具有同樣的姓名頭字母……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當然那都是後來我才發現的。
對於“要寫什麼?”這種根本性的瞭解都不可能的小說,在那裡面浮現出來的內在的奇妙他人的存在,似乎越發讓作家成為了自身小說的近乎狂熱的熱情讀者,也就是和其他的讀者一樣沒有任何特權,但是對謎的發現和對它解讀的慾望要比一般人更強,即使花了多少年,也想要追上作者的那種讀者。卡夫卡從《判決》脫稿直至去世的十二年之間,一直尋找“直接的、合理的、有脈絡的意思”,但不能肯定是否找到了。然而至少殘雪恐怕是作為自己小說的最熱心讀者,經過十多年的體驗,在自己小說中找到了它的意思,而且確信了兩件事。一是她的小說確實可以“追上”,能夠合理性地解釋;二是對它的瞭解是多麼不容易的。
面對聽眾老早就離去的電話筒,一個大發明者喋喋不休地講述著。當殘雪寫《思想彙報》這篇長篇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