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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後,終有一天。你也會成為一個草原上的傳奇。”事實上巴達瑪是一個很冷靜的女人,她看得出來自己這個手下。已經對丁一處於一種瘋狂的崇拜了。留他在身邊也沒有什麼用,倒不如給丁一一個人情。

隨著巴特爾站在丁一的身後,那個修長而彪悍的年青人跑到丁一跟前,抽出一根箭,雙手舉過頭頂跪了下去:“我的那顏,您的鳴嘀落下的地方。就是我的箭簇落下的地方;您的戰刀所指,就是我策馬向前的方向!我,嘎達斯,走在您的旗的前頭。擄掠來美貌的姑娘,搶得來美好的宮帳,要奉送給你!”

丁一取過那根鳴嘀,也就是響箭,點了點頭對他說:“起來,你和巴特爾一起,去把部落裡的人手都安排好,準備啟程。” 嘎達斯當然領命,他是一個聰明人,他看過丁一的武勇也見識了丁一的手段,在沒有把握的時候,他將會是丁一最忠誠的走狗。

遷徙的隊伍走得並不快,儘管因為那些馬匪來不及收羅備馬,所以繳獲了許多戰馬,大家都至少一人兩馬。但總不能騎著馬什麼也不要就這麼離開,蒙古包需要收拾打包,牛羊需要驅趕,指望那些牛羊跟戰馬一樣的速度而又不跑散,明顯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所以丁一併沒有跟整個部落一起走,而是陪著巴達瑪,護送她到了一個大部落,再回頭去會合部落裡的牧民。

“安答,收下它。”巴達瑪遵守了她的諾言,在那大部落的不遠處,指定一塊水草肥美的地方,讓丁一已成為小汗的那個部落駐紮下,而在丁一臨別的時間,她叫住了他,從腰際解下自己的彎刀,賜予丁一。

丁一搖了搖頭對巴達瑪說,“我的刀現在送不了你。”他更習慣用長刀而不是彎刀。當然也能用,只是作為廝殺兵器來說,順手是首選的。

“不,我用不了你那殺人的刀。”巴達瑪說著拿出一件衣服,那是丁一先前換下沾染了血跡的長衫,漿洗之後仍舊還有隱隱的暗黑泛在青色的布料上,她說,“安答,把這件衣服留給我吧。”

丁一有些尷尬地點了點頭,這感覺有些說不出來的曖昧似的。

這時巴達瑪又從奶媽手上接過滿都海,對丁一說道:“等她長大了,就嫁給你。”

丁一扛不住了,匆匆接過那把彎刀,胡亂道別了,策馬逃也似的飛奔而去。

不論哪一句單獨說出來,丁一也能理解得了。

但剛說了留件衣服;

接著又說滿都海長大了就嫁給他,他就凌亂了。

策馬奔出很遠,丁一才緩了下來,抽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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