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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每個作者寫了二十年之後,總會被問或者捫心自問:“你為什麼寫作?”
寫作不是一個自然而然的事兒,相反,不寫是個自然而然的事兒。自然界裡,除了人類,沒有其他生物寫作。草和花兒只是努力生長,儘量茂盛,沒有一朵花兒學會了說謊,“有了綠草,大地變得挺騷”。食草動物只是努力奔跑,食肉動物總是掙扎著吃飽。甚至神都不寫作,佛拈花微笑,把領悟寫在水面和夢中,神把教義寫在聖母瑪利亞的耳朵裡。自然界裡,只有人類發明了文字,妄圖透過文字,把領會到的奧義一代一代傳下去,撅著屁股用手臂的小肌肉寫了一行又一行,常常忽略了新綠的大地變得真的挺騷。
我也不例外,最近常常被問到“你為什麼寫作”?簡單回答:為了度己和度人。看到聽者眼中一片茫然,換種說法:為了自己爽和別人爽。看到聽者眼中一片狐疑,於是還是展開說說我為什麼寫作。
第一,為了消除腫脹。生物在生命週期的某個階段,總難免腫脹——玉蘭綻放之前、柳樹泛黃之前、楊花翻滾之前、公貓撲倒母貓之前。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我上高中,這種腫脹最明顯。對世界似乎總有很多感悟,但是總不確定,總想表達。夕陽西下,葉片半透明的脈絡,天上半透明的雲彩,女生半透明的裙子,《史記》裡半透明的人性。海明威說:“寫完了,就完了,就跑了,就不見了。”我當時很認同,寫完了,腫脹就消除了,和我無關了,彷彿擠掉了臉上一個皰,即使留下痕跡,時間長了,痕跡也會變得很淡。
第二,為了與眾不同。我在高二時身高長到了一米八,但是班上有十個男生一米八以上。我上了協和,那時候,協和一年只招三十個人,但是活著的協和畢業的還是有好幾百個人。我專門練過一個月乒乓球,正手攻球像模像樣,但是有一千個以上的專業選手能一局讓我贏不到三個球以上。於是我在高中時開始寫長篇小說,寫了十三萬字,基本完整。我想,整個中學,應該沒有另一個和我一樣變態的吧?
第三,為了泡妞。我很早意識到我骨子裡熱愛婦女,但是作為一個理科男,無論從常識還是邏輯,我都無法理解為什麼婦女會對我感興趣。沒錢,沒身材,沒長相,沒房,沒車,沒耐心,沒時間。在大學裡,我和一個超級文藝的師姐談過很久。兩人總是吵架,偶爾吵到讓我覺得人類基因底層架構真的有嚴重問題,似乎是為了原始社會設計的,完全不適應市場經濟。現在記不得當初任何一次吵架的緣由,只記得我問過師姐,能不能不吵了?師姐說,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