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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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許欣不由一陣迷糊。
這怎麼可能?
案子徹底完結了,犯案的兇手也抓住了。
已自己和楊總他們四大鐵的關係,楊總沒理由不和自己簽單啊?
原以為這次的合作手拿把掐了呢,怎麼就又沒成,導致自己又被開除了呢?
【案件告破那天早上,我就給楊總去了電話,告訴了這件事】
【楊總也是非常高興,一再和我保證,第二天就找我去籤合同的】
【可我第二天在公司等了他一整天,他卻遲遲未到】
【這讓我在公司丟盡顏面的同時,也丟了工作】
【後來我打電話給楊總問了怎麼回事,楊總也一再跟我道歉】
【原來是他後院起了火,雖然案子是破了,但這件事被他的一個姓範的手下】
【把這件事給捅到了總部,然後他就被叫回到京城總部述職去了......】
【他還一再跟我保證,等過了這關,他一定給我補償】
【可我都已經離職了,還補償個屁,再者說,他現在也是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
【哎......】
一聲嘆息之後,日記戛然而止。
通篇看下來,雖然危機依舊,但也不是沒有好訊息。
好訊息就是,這篇日記裡沒有提及付明慧和自己離婚的事。
也沒有像上篇那樣,自己被付明慧的水軍,兼粉絲網曝,導致社死的內容。
這絕對是天大的好訊息。
這說明,陳曼沒有把自己偷吃的訊息洩露給付明慧,所以她依舊沒敢和自己提離婚。
雙方依舊處於拉鋸狀態。
而這對已經決定放下的自己來說,絕對是個好訊息。
雖然自己已經決定和付明慧分開了,但淨身出戶,那是不可能的。
自己為她付出了六年多。
這六年來,不但養著她,還要養著她的父母,還有她那白眼狼的妹妹。
想讓自己如同小說裡那些二缺男主一樣,啥也不要就分手,那不可能!
已經看清了付明慧真面目的許欣,可絕不願在當聖母白蓮花。
付明慧要是不付出點代價,這婚絕對不可能離的那麼痛快......
不過日記的內容看完,許欣也就明白,為啥開篇自己又是心生不爽呢。
原來這合同,沒簽成啊!
難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