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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虎門炮臺、大肆招兵買馬、私購軍械,包藏禍心、煽兵肇亂、希圖推翻政府,破壞安寧……諸如此類。
殺石錦泉,也就算了,現在陳炯明追殺革命元老王和順,同盟會中人驚詫莫名,紛紛跳出來質難:(陳炯明)此等革命黨人,人人都是金錢主義,既有王和順罪狀,何不正式公佈?包藏禍心四字,實不可解,且此四字乃舊日亡虜時羅織人罪之普通語,若研究法理,則絕對不承認。
革命黨人大聲疾呼:今日之亂象,不是王和順的罪過。
不是王和順的罪過,那是誰的呢?
陳炯明琢磨過這個問題之後,遂派部將吳祥達,率所部2500人,乘英國軍艦抵達汕頭,殺民軍首領、光復會成員許雪秋——此人曾負責執行過孫文的起義,當起義時代過去,也該退場了。
陳炯明先殺同盟會王和順,再殺光復會許雪秋,就算是把革命黨統統得罪光了。偏偏這時候,那個調皮的記者陳聽香又跳了出來,撰文替王和順鳴不平。陳炯明立即關閉報館,槍斃記者陳聽香。
時駐廣州美領事館報告陳炯明治粵政績,曰:
他(陳炯明)有兩萬可靠的正規軍隊,在廣州現有的兩萬至三萬民軍,解散的民軍約二萬人。民軍的真正數目,政府亦不清楚,這些匪首虛報其人數,以多得兵餉,譬如向政府呈報五千人,而實為一千五百人。試想陳都督手中有限的材料,他本人又從未當過管理的官職,廣州得到平靜度日,可以說是一個奇蹟。
然而美國佬不知道的是,陳炯明治理廣州的代價是,他已經身敗名裂。開罪了同盟會,開罪了光復會,開罪了報界——這天底下,還少得了要殺他的人嗎?
1912年4月25日,革命大領袖孫文抵達廣州,受到熱烈歡迎。
是日,陳炯明逃往香港。
【04.老傢伙去死】
孫文抵達了廣州之後,發表了重要講話,略謂:
兄弟到香港時,即聞有人慾行第二次黨命(革命),以圖推翻廣東政府,此等舉動,不獨關於廣東之安危,實關中華民國全部。廣東為全國之肢體,一有禍亂,全國牽動。若輩一發難,北京政府為保全大局計,勢必調兵南下,各省必互相救援,玉石俱焚之禍不免,可不寒心!又廣東不用一兵,而達反正目的,實為桑梓幸事。然軍政府成立未久,一般貪祿之流,欲假第二次革命之名,謀破壞廣東大局。我輩若不急起維持,將目前緊要事件速為籌劃,恐禍端即見於頃刻,欲圖補救,已無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