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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文史精华》2013年第3期)、纪彭《没有证据,只有利害:宋教仁案究竟谁是凶手》(《国家人文历史》2013年第6期)等;书籍则有思公《晚清尽头是民国》、金满楼《退潮的革命:宋教仁的1913》、张晓波《民国的开端:宋教仁评传》、张耀杰《谁谋杀了宋教仁:政坛悬案背后的党派之争》等。这类文字的作者总体而言缺乏专业训练,无论是对史实的把握还是对史料的鉴别使用,都存在很大问题,往往看似分析得头头是道,实则由于缺乏史料支撑,或不能准确解读史料,难以得出有价值的认识。但另一方面,正是由于这类作品的非学术性或通俗性,加之得益于网络传播,其受众远多于第一、第二两类文字。
实际上,业余史学研究者并非完全不可能做出优秀成果,但前提是研究者应当充分占有史料,并以严谨态度为之。从另一角度看,宋案探究的业余作品之所以流行,说到底与专业学者对这一案件缺乏研究有关。因此,对宋案的研究,确已到了必须深刻反思与实实在在向前推进的时候。